資料來源:115-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0頁
預算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56,526,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45,009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308,900千元,係職員272人
 、法警35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35,750千元,係聘用49人、約
 僱1人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9,300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10人、工友9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77,446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34,000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43,446千元。
5.其他給與6,300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6,200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40,893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23,393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17,500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31,050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28,000千
   元。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2,400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650千元。
8.保險35,370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23,500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8,000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3,870千元。
545,009,000
1000 人事費 545,009,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08,900,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35,750,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9,300,000
1030 獎金 77,446,000
1035 其他給與 6,300,000
1040 加班費 40,893,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31,050,000
1055 保險 35,3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