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司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6,93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訴訟法、勞動事件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
草案更名為「債務清理法」)及商業事件審理法等相關
子法之研修、訂定及行政事務;推動民事及勞動調解業
務,推展公證業務及宣導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督促所
屬法院妥適辦理各類民事、強制執行、破產、消費者債
務清理等事件審判及業務。(辦理民事審判行政)
2.推動身心障礙者及保安處分執行之程序保障、犯罪被害
人訴訟參與制度、刑事訴訟鑑定制度並研議相關配套措
施;持續更新量刑資訊系統;推動國民法官制度,完備
相關法制及配套措施。(辦理刑事審判行政)
3.研修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職務法庭及智慧財產訴訟
制度並辦理相關行政業務。(辦理行政訴訟及懲戒行政)
4.持續研修(制)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案與配套措施,完
備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制及行政業務。(辦理少年及
家事審判行政)
預期成果
1.適時完成法案研修,使法制更臻完備;提高調解委員之
專業知識與調解技巧,以平和方式解決兩造紛爭,並疏
減訟源;持續舉辦專題研討會,交換法律見解及實務經
驗;提升審判效能,增進法官審理效能。
2.強化被害人程序參與之訴訟權益,並完善審判中轉介修
復式司法之程序;完善鑑定制度,強化鑑定之程序保障
,嚴謹證據法則;有效提升量刑之妥適、透明、公平及
合理可預測性;推動國民法官制度,以提升司法公信力
,使司法獲得厚實之國民信賴基礎,進而有效發揮定紛
止爭的功能。
3.推動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訴訟制度,研修健全行政訴訟
制度、公務員懲戒、職務法庭及智慧財產訴訟制度,充
實法官專業素養,以落實專業法官專業審理制度,並研
議制定「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作為法官審理稅務事件
之依據,提高審判效能,使相關訴訟制度臻於完備,保
障當事人訴訟權益。
4.研修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規,實踐少年及家事事件審
理專業化,精進法官之專業養成及知能,充實少年保護
官、少年調查官及家事調查官、司法事務官等之職能,
有效提升案件審理效能及裁判品質。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1 | 辦理民事審判行政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229千元,其內容如下: 1.視導所屬法院旅費144千元。(國內旅費) 2.推動民事加強調解業務經費213千元。(講座鐘 點費18千元、一般事務費190千元、國內旅費5 千元) 3.編印司法業務年報經費70千元。(一般事務費) 4.增進民事審判效能及推動民事訴訟專業化經費 1,699千元。(出席費620千元、講座鐘點費66 千元、委託研究300千元、一般事務費617千元 、國內旅費96千元) 5.研修強制執行相關法規及提昇執行效能相關業 務經費606千元。(出席費75千元、講座鐘點費 48千元、稿費33千元、委託研究320千元、消 耗品40千元、一般事務費63千元、國內旅費27 千元) 6.研修及推動債務清理相關業務經費333千元。( 出席費40千元、稿費13千元、消耗品28千元、 一般事務費252千元) 7.民間公證人任免委員會經費75千元。(出席費5 5千元、一般事務費8千元、國內旅費12千元) 8.推展公證業務經費210千元。(講座鐘點費36千 元、一般事務費159千元、國內旅費15千元) 9.研究修正公證法相關經費204千元。(出席費45 千元、一般事務費149千元、國內旅費10千元) 10.推動商業審理業務經費200千元。(出席費60 千元、一般事務費130千元、國內旅費10千元 ) 11.建構及推廣勞動訴訟程序相關業務經費320千 元。(出席費5千元、講座鐘點費12千元、稿 費106千元、一般事務費197千元) 12.推動調解法相關經費200千元。(出席費30千 元、一般事務費165千元、國內旅費5千元) 13.捐助全國及地區公證人公會經費850千元。( 對團體捐助) 14.捐助中華民國公證學會經費105千元。(對團 體捐助) |
5,229,000 | ||||||
| 2000 | 業務費 | 4,274,000 | 42,140,000 | -37,866,000 | -89.86%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262,000 | 12,189,000 | -10,927,000 | -89.65% | ||||
| 2039 | 委辦費 | 620,000 | 9,600,000 | -8,980,000 | -93.54% | ||||
| 2051 | 物品 | 68,000 | 68,000 | 0 | 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000,000 | 11,207,000 | -9,207,000 | -82.15% | ||||
| 2072 | 國內旅費 | 324,000 | 2,023,000 | -1,699,000 | -83.98% | ||||
| 4000 | 獎補助費 | 955,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95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