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選擇分支計畫:
資料來源:23-115年度預算案-法制局主管第30頁
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法制局
承辦單位
國賠科
預算金額
15,000,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據國家賠償法第7條第2項規定,賠償所需經費應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應。
預期成果
使政府為民服務之功能達到盡善盡美。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4000 獎補助費 市款15,000,000元 15,000,000 20,000,000 -5,000,000 -25.00%
4080 損失及賠償   15,000,000 20,000,000 -5,000,000 -25.00%
國家賠償準備,依照國家賠償法及本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等
有關規定辦理。
1 15,000,000 15,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