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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法制局
承辦單位
國賠科
預算金額
16,816,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據國家賠償法第7條第2項規定,賠償所需經費應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應。
預期成果
 使政府為民服務之功能達到盡善盡美。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4000 獎補助費 市款16,816,000元 16,816,000
4080 損失及賠償 16,816,000
國家賠償準備,依照國家賠償法及本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
點等有關規定辦理。
1 16,816,000 16,8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