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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承辦單位
本市38所衛生所
預算金額
32,224,000 元(
計畫內容
 1.結合各類醫療資源,推行各項醫療保健業務。2.辦理社區健康檢查、癌症篩檢與衛生教育宣導業務。 3.提供心理諮商服務、社區精神病人個案管理、追蹤照護及轉介工作,轄區長期照護個案發掘、轉介 及各類管理服務事項。 4.加強稽查輔導醫(藥)事機構及人員依法執行業務。 5.稽查輔導食品業者依法執行業務,維護公共安全。 6.稽查營業場所等之衛生管理機構符合高雄市營業衛生自治條例。
預期成果
 1.提升市民自我健康管理認知,養成預防之健康行為。2.連結社區保健網絡,方便市民就近取得相關醫療資源與照護。 3.提升醫政、藥政、食品、職場等各類衛生醫療品質,保護消費者權益。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36 桃源區衛生所 市款773,000元,收支併列313,000元 1,086,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730,000元,收支併列1,000元 731,000
2006 水電費 80,911
水費。 1 5,345 5,345
電費。 1 75,566 75,566
2009 通訊費 41,000
公務用郵資、電話費。(含體檢掛號費收入收支併列1,000
元)
1 41,000 41,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37,370
公務車牌照稅、燃料使用費及檢驗費,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1 37,370 37,370
2027 保險費 7,531
公務車保險費,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1 7,531 7,531
2051 物品 133,159
各項零星用品購置、耗材碳粉等。 1 4,454 4,454
公務車油料費,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1 128,705 128,705
2054 一般事務費 237,269
處理相關業務所需各項費用,如誤餐費、印刷及雜支等。 1 237,269 237,26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000
辦公廳舍、消防、電梯等維護費。 1 10,000 10,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91,360
辦公機具所需之保養及維護費。 1 4,500 4,500
公務車養護費,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1 86,860 86,860
2072 國內旅費 48,000
出席各項會議所需差旅費用。 1 48,000 48,000
2093 特別費 44,400
首長特別費。 12 3,700 44,400
3000 設備及投資 市款43,000元,收支併列312,000元 355,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355,000
購置十二導程心電圖所需費用。(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原
住民族及離島地區資訊設備、
巡迴醫療(機)車及醫療儀器補
助計畫,中央補助264,000
元,地方自籌款36,000元)
1 300,000 300,000
購置急救車所需費用。(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原住民族及離
島地區資訊設備、巡迴醫療
(機)車及醫療儀器補助計畫,
中央補助48,000元,地方自籌
款7,000元)
1 55,000 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