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承辦單位
土地稅科、房屋稅科
預算金額
50,901,000 元(
計畫內容
 1.土地稅稽徵:辦理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稽徵及工程受益費經徵業務。2.房屋稅稽徵:辦理房屋稅、契稅、印花稅及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稽徵業務。
預期成果
 1.核實課稅以達公平確實並充裕庫收。2.依據計畫執行預計可達成預算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02 房屋稅稽徵 市款27,434,000元 27,434,000
1000 人事費 市款930,000元 930,000
1040 加班費 930,000
總處及分處辦理房屋稅、契稅、印花稅及土石採取特別稅
等釐正稅籍和例行性稽徵工作
加班費。
1 930,000 930,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26,504,000元 26,504,000
2009 通訊費 9,399,000
寄發房屋稅催繳及正期開徵繳款書、轉帳繳稅通知書、通知
文件等郵資及電話費。
1 9,399,000 9,399,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00,000
本科及各分處影印機租金;列(影)印稅單、公文函稿、簽
案、清冊、統計表等。
1 200,000 20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0,000
查證納稅人戶、地籍資料及向法院聲請指定遺產管理人所支
付戶籍、地籍謄本等各項規
費。
1 10,000 10,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944,738
僱用臨時人員薪資、年終獎金、健勞保費、勞退金等(協
助辦理各稅開徵、補徵籍冊編
造和異動通報、釐正及各項資
料整理等)。
11×1 人x年 418,158 4,599,738
僱用約用人員薪資、年終獎金、健勞保費、勞退金等(協
助辦理契稅收回自徵、收件、
建檔、清理欠稅及調查不動產
案件等)。
6×1 人x年 557,500 3,34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000
房屋稅、契稅及印花稅等訓練外聘講授鐘點費。 10 2,000 20,000
房屋稅、契稅及印花稅等訓練內聘講授鐘點費。 10 1,000 10,000
2039 委辦費 2,200,000
本市委託代銷印花稅票及金融機構或其他事業單位等支付利
息,代扣印花稅款,依規定應
給付稅額2.6%之手續費。
1 2,200,000 2,200,000
2051 物品 172,262
購買房屋稅、契稅及印花稅等業務之法令書籍及報章、影印
紙、碳粉(墨水)匣、傳真機轉
寫帶、文具用品、章戳及事務
機具等消耗及非消耗品。
1 172,262 172,262
2054 一般事務費 5,672,000
印製房屋稅欠稅清冊及各類報表用紙等。 1 70,000 70,000
委外印製房屋稅正期開徵繳款書、轉帳繳稅通知書之相關作
業費(含信封、空白稅單採購
及列印、摺疊、籤封、抽單等
作業)。
1 5,157,000 5,157,000
印製印花稅、契稅稽徵業務之申請(報)書表、各項表單等。 1 60,000 60,000
印製房屋稅稅籍紀錄表及各項申報書。 1 40,000 40,000
印製各種清查作業報表、郵寄稅單用開窗式信封、房屋稅籍
冊之封面及底冊封套等。
1 40,000 40,000
印製房屋稅開徵宣傳單、公告及刊登公告、幻燈、標語及各
項納稅宣傳費。
1 55,000 55,000
印花稅票、空白繳款書印製等相關費用。 1 250,000 250,000
2072 國內旅費 876,000
總處及各分處之開會、受訓等出差旅費。 1 876,000 87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