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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楠梓地政事務所
承辦單位
地價課
預算金額
496,000 元(
計畫內容
 1.依據平均地權條例暨其他施行細則規定,經常調查地價動態,劃分地價區段及計算宗地地價等業務。 2.辦理重新規定地價工作。 3.其他相關業務活動等。
預期成果
 1.保持地價資料之正確、完整並作為徵收土地補償及課徵土地增值稅等參考。2.依據公告地價表課徵地價稅及照價收買並作為計算租金之依據。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03 地價管理 市款352,000元,收支併列144,000元 496,000
1000 人事費 市款24,000元 24,000
1040 加班費 24,000
急辦重新規定地價業務人員加班費(重新規定地價)。 1 24,000 24,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328,000元,收支併列72,000元 400,000
2051 物品 259,740
繪圖機、電腦、列表機等耗材(重新規定地價)。 1 100,000 100,000
文具用品及影印紙等(罰金罰鍰收支併列72,000元)。 1 159,740 159,740
2054 一般事務費 115,000
辦理市價徵收及實價登錄作業用宣導品。 1 40,000 40,000
印製地價區段略圖、編製公告地價、簡報資料、公告地價
表、申請書清冊、成果統計書
表等(重新規定地價)。
1 75,000 75,000
2072 國內旅費 25,260
洽公差旅費(含重新規定地價5,000元)。 1 25,260 25,260
4000 獎補助費 收支併列72,000元 72,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72,000
核發民眾依平均地權例81條之4檢舉案件檢舉獎金(違反平均
地權條例罰金罰鍰收支併
列)。
1 72,000 7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