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2-114年度預算案-地政局主管第84頁
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承辦單位
地權科、地籍科、地價科
預算金額
6,563,000 元(
計畫內容
 1.三七五出租耕地租佃管理:維護三七五減租政策,督導各區公所加強租約登記之管理,建立健全租約登記資料。 2.公地管理:核發審查公有耕地原承租人租期屆滿申請換訂租約。 3.地權限制:依據土地法第14、17、20條等規定辦理不得私有土地、核准外國人取得、移轉土地權利 及相關事宜。 4.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及租賃住宅服務業管理作業:辦理本市執業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及租賃住宅 服務業登記管理,以保障交易安全。
預期成果
 1.貫徹減租政策,保護佃農權益。2.維護公產權利,澈底清查公地,防止土地被人占用,並建立有效管理。 3.辦理不得私有土地及管制外國人依法取得土地之權利等。 4.提高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與租賃住宅服務業者素質,保障委託人權益,減少消費爭議。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3 地權限制 市款40,000元 40,000 40,000 0 0.00%
1000 人事費 市款1,000元 1,000 1,000 0 0.00%
1040 加班費 1,000 1,000 0 0.00%
急辦各項業務加班費。 1 1,000 1,000 1,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39,000元 39,000 39,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1,000 1,000 0 0.00%
郵資、電話費等。 1 1,000 1,000 1,000 0 0.00%
2051 物品 2,000 2,000 0 0.00%
電腦耗材、文具紙張等。 1 2,000 2,000 2,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000 6,000 0 0.00%
印製作業等宣傳手冊。 1 6,000 6,000 6,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30,000 30,000 0 0.00%
洽公旅費。 1 30,000 30,000 3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