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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承辦單位
各科室
預算金額
90,000 元(
計畫內容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並依同法第64條規定動支。
預期成果
 配合業務需要,圓滿完成施政計畫之各項要求。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6000 預備金 市款90,000元 90,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90,000
依據預算法第64條規定動支。 1 90,000 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