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雲林縣政府
承辦單位
民政處-自治事業及客家原住民科
預算金額
27,013,000 元(
計畫內容
 1.輔導各鄉鎮市公所辦理公共造產業務。2.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3.辦理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業務計畫。4.辦理殯葬業務。5.辦理本縣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火化費及環保葬補助計 畫。6.詔安客家文化館營運管理相關計畫。7.客家委員會補助地方政府文化及產業環境營造相關計 畫。8.客家委員會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客家語言發展相關計畫9.客家委員會補助縣(市)政府辦理客家藝 文傳播相關計畫。
預期成果
 1.增進鄉鎮市公所公共造產收益及充裕自治財源。2.改善原住民生活及收益。3.改善殯葬服務品質。4.客家文化之保存與傳承。5.活化利用雲林縣詔安客家文化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2000 業務費 縣庫負擔4,287,648元,收支併列11,653,352元(中央補助
11,653,352元)
15,941,000
2009 通訊費 16,000
辦理公共造產有關業務聯繫電話費、郵費。 1 7,000 7,000
辦理殯葬業務及相關業務聯繫電話費、郵費。 1 9,000 9,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085,056
設置客語深根服務計畫推動人員費用(客家委員會112.5.4客
會語字第1120003125號函補助
437,400元,縣配合款48,600
元)。
1×13.5 人×月 36,000 486,000
設置客語深根服務計畫推動人員政府負擔之勞、健保保險
費。(客家委員會112.5.4客會
語字第1120003125號函補助
49,474元,縣配合款5,498元)
1×12 人×月 4,581 54,972
設置客語深根服務計畫推動人員政府負擔勞工退休金提撥
數。(客家委員會112.5.4客會
語字第1120003125號函補助
23,328元,縣配合款2,592元)
1×12 人×月 2,160 25,920
臨時人員1人,辦理客家業務。 1×297 人×天 1,408 418,176
臨時人員1人政府負擔健保費、勞保費。 1×12 人×月 4,981 59,772
臨時人員1人提撥勞工退休金。 1×12 人×月 2,178 26,136
臨時人員1人未休假工資。 1 14,080 14,08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9,790
辦理殯葬設施審議委員會出席委員,每位外聘委員出席費。 2×2 人×次 2,500 10,000
辦理殯葬設施查核、殯葬服務業評鑑及獎勵,外聘學者、專
家出席費。
3×7 人×次 2,500 52,500
辦理客家業務相關計畫提案初審會議,外聘學者、專家出席
費。
3×4 人×次 2,500 30,000
辦理客家業務相關計畫提案,聘請專家學者之書面審查費
用。
3×3 人×次 810 7,290
2039 委辦費 10,810,000
委託辦理地方政府推動客家語言發展相關計畫(客家委員會112.5.4客會語字第1120003125號函補助3,600,000元,縣配合款400,000元) 1 4,000,000 4,000,000
委託辦理雲林縣詔安客家文化館營運管理相關經費。 1 1,690,000 1,690,000
委託辦理地方政府文化及產業環境營造相關計畫。(客家委
員會112.5.12客會產字第
1126600290號函補助4,500,000
元,縣配合款500,000元)
1 5,000,000 5,000,000
辦理聯合海葬相關費用 1 120,000 120,000
2051 物品 12,210
辦理公共造產業務所需之用品、文具、紙張、碳粉及報紙
等費用。
1 4,210 4,210
辦理殯葬業務所需之文具、紙張、碳粉及報紙等費用。 1 8,000 8,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686,738
辦理本縣私立殯葬設施管理費查核業務聘請會計師複查費
用。
1 100,000 100,000
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辦理原住民家庭、親職及社會
教育推廣活動。(原住民族委
員會112.6.19原民綜字第
1120032004號函補助230,000
元,縣配合款40,588元)
1 270,588 270,588
辦理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業務實施計畫經費。(原住
民族委員會112.6.19原民綜字
第1120032004號函)
1 100,000 100,000
印製殯葬業務有關之資料。 1 9,000 9,000
辦理客家生活環境營造計畫印製提案計畫書等相關費用。 1 22,000 22,000
配合辦理全國客家日、詔安客家日及原住民族文化活動暨客
家文化等相關之活動經費。
1 400,000 400,000
辦理都市原住民族基本權利及組織建構,原住民族文化傳承
計畫-文化歲時祭儀活動,提
升住民族就業競爭力。(原住
民族委員會112.6.19原民綜字
第1120032004號函補助
109,000元,縣配合款2,000元)
1 111,000 111,000
辦理殯葬禮儀服務業殯葬業務法令講習會經費,性別平等相
關業務。
2 35,000 70,000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原住民族委員會
112.6.19原民綜字第
1120032004號函)
1 830,000 830,000
辦理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計畫。(原住民族委員會112.6.19
原民綜字第1120032004號函)
1 464,800 464,800
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及多元居住協助。(原住民族委員會
112.6.19原民綜字第
1120032004號函)
1 9,350 9,350
原住民族語言單詞、語言戲劇競賽。(原住民族委員會
112.6.19原民綜字第
1120032004號函)
1 1,000,000 1,000,000
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原住民族委員會112.6.19原民
綜字第1120032004號函)
1 300,000 300,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42,000
崙背詔安客家文化館空調、燈光、電器線路、水管設施雜項
等修繕。
1 142,000 142,000
2072 國內旅費 89,206
業務聯繫及輔導各鄉鎮市公所公共造產業務等旅費。 5×4 人×天 350 7,000
參加中央公共造產有關之會議及講習會等業務旅費。 5×2 人×天 1,000 10,000
參加內政部各項殯葬檢討會、講習會及赴中央參加都市原住
民族發展計畫等有關之會議及
接洽業務等相關業務旅費。
5×9 人×天 1,000 45,000
陪同上級及相關單位勘查公墓業務及赴各鄉鎮市接洽殯葬業
務等旅費。
5×4 人×天 350 7,000
參加客家委員會補助辦理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審查會
及相關會議之旅費。
5×4 人×天 1,000 20,000
配合預算編列增列進位數。 1 206 206
4000 獎補助費 縣庫負擔2,144,900元,收支併列8,927,100元(中央補助
8,927,100元)
11,072,000
4020 地方政府對下級政府之補助 8,300,000
補助鄉(鎮、市)公所辦理本縣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火化費
及環保葬等相關補助經費。
1 1,800,000 1,800,000
補助鄉(鎮、市)公所辦理藝文傳播相關計畫。(客家委員會
112.4.26客會傳字第
1120003114號函)
1 6,500,000 6,50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80,000
獎勵通過客語能力認證獎勵金。 1 100,000 100,000
辦理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金經費。(原住民族委員會
112.6.19原民綜字第
1120032004號函)
1 180,000 180,0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2,492,000
原住民族青年及中高齡促進就業獎勵計畫。(原住民族委員
會112.6.19原民綜字第
1120032004號函)
1 266,000 266,000
補助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補助計畫。(原住民族委員會
112.6.19原民綜字第
1120032004號函補助201,100
元,縣配合款28,665元)
1 229,765 229,765
補助原住民急難救助實施要點。(原住民族委員會112.6.19
原民綜字第1120032004號函補
助80,000元,縣配合款16,000
元)
1 96,000 96,000
原住民族職業訓練運用計畫。(原住民族委員會112.6.19原民
綜字第1120032004號函)
1 1,700,000 1,700,000
補助社區協會、民間團體辦理客家或原住民族語言推展、文
化傳承及藝文展演等相關活
動。
1 200,000 200,000
配合預算編列增列進位數。 1 235 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