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A01.中華民國113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一冊)第517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政府
承辦單位
工務處-建築工程科
預算金額
6,447,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地區建築工程及代辦本府所屬非工程專業機關、學校等之建築工程業務。
預期成果
 有效辦理建築工程業務,改善地區所屬非工程專業機關、學校等之建築工程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02 建築工程業務 縣款6,447,000元 6,447,000
1000 人事費 縣款2,733,000元 2,733,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2,007,264
約聘人員1員薪資,辦理建築工程技術審核與相關業務之推
動。
1×12 人×月 64,744 776,928
約僱人員2員薪資,辦理建築工程技術審核與相關業務之推
動。
2×12 人×月 51,264 1,230,336
1030 獎金 250,908
約聘人員年終獎金。 1×1.5 人×月 64,744 97,116
約僱人員年終獎金。 2×1.5 人×月 51,264 153,792
1035 其他給與 48,000
約聘僱用人員休假補助。 3 人/年 16,000 48,000
1040 加班費 81,228
辦理各項業務超時加班費 1 25,000 25,000
補至千元 1 471 471
約聘僱人員未休假加班費 1 55,757 55,757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01,400
約聘人員提撥勞工退休金。 1×12 人×月 3,350 40,200
約僱人員提撥勞工退休金。 2×12 人×月 2,550 61,200
1055 保險 244,200
約聘僱人員健保保險補助。 3×12 人×月 2,833 102,000
約聘僱人員勞保保險補助。 3×12 人×月 3,950 142,200
2000 業務費 縣款3,714,000元 3,714,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76,000
參加研習及教育訓練課程等所需費用。 10×1 人×次 7,600 76,000
2009 通訊費 48,000
公務所需郵資及電信費等支付費用。 12 4,000 48,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268,957
約用人員(薪資9階)1名薪資,辦理建築工程技術審核與相關
業務之推動。
1×12 人×月 34,285 411,420
約用人員(薪資11階)1名薪資,辦理建築工程技術審核與相關
業務之推動。
1×12 人×月 34,817 417,804
專案約用人員(薪資10階)1名薪資,辦理建築工程技術審核與
相關業務之推動。
1×12 人×月 42,200 506,400
專案約用人員(薪資15階)2名薪資,辦理建築工程技術審核與
相關業務之推動。
2×12 人×月 46,088 1,106,112
約用人員(薪資9階)年終獎金。 1×1.5 人×月 34,285 51,428
約用人員(薪資11階)年終獎金。 1×1.5 人×月 34,817 52,226
專案約用人員(薪資10階)年終獎金。 1×1.5 人×月 42,200 63,300
專案約用人員(薪資15階)年終獎金。 2×1.5 人×月 46,088 138,264
約用人員(薪資9階)勞保補助費。 1×12 人×月 3,000 36,000
約用人員(薪資11階)勞保補助費。 1×12 人×月 3,150 37,800
專案約用人員(薪資10階)勞保補助費。 1×12 人×月 3,800 45,600
專案約用人員(薪資15階)勞保補助費。 2×12 人×月 3,950 94,800
約用人員(薪資9階)健保補助費。 1×12 人×月 1,750 21,000
約用人員(薪資11階)健保補助費。 1×12 人×月 1,800 21,600
專案約用人員(薪資10階)健保補助費。 1×12 人×月 2,150 25,800
專案約用人員(薪資15階)健保補助費。 2×12 人×月 2,350 56,400
約用人員(薪資9階)提撥勞工退休金。 1×12 人×月 2,100 25,200
約用人員(薪資11階)提撥勞工退休金。 1×12 人×月 2,200 26,400
專案約用人員(薪資10階)提撥勞工退休金。 1×12 人×月 2,650 31,800
專案約用人員(薪資15階)提撥勞工退休金。 2×12 人×月 2,900 69,600
未休假加班費 1 30,003 30,003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000
邀請專家學者辦理審查會之出席費及講座鐘點費。 5×5 人×次 2,000 50,000
2039 委辦費 100,000
辦理重大建築工程之專案管理之發包及執行,未來年度之預
算編列及委託專案管理則視各
單位委託代辦情形及本府工務
處實際人力滾動檢討辦理。
總經費8400萬(110年已編列
1 100,000 100,000
1,375萬、111年已編列840
萬、112年編列10萬元,餘款
滾動檢討編列於以後年度)
0
2051 物品 20,000
各項零星消耗品之購買。 1 20,000 2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6,871
台省專家蒞金指導及業務督導雜支費。 12 4,700 56,400
471元補至千元 1 471 471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7,336
辦公器具之保養維護費。 7 人/年 1,048 7,336
2072 國內旅費 85,500
公務赴台參加會議差旅費。 6×3 人×次 4,750 85,500
2081 運費 1,336
公務所需運費。 1 1,336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