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A04.中華民國113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四冊)第330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警察局
承辦單位
政風室
預算金額
20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規範、財產申報實質審查、利益衝突迴避、貪瀆洩密案件調查、採購案件監驗、廉政會報等政風業務。
預期成果
 依預定計畫如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4 政風業務 縣款201,000元 201,000
2000 業務費 縣款201,000元 201,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000
辦理財產申報.政風公務機密.機關安全教育.陽光法案等講
習內(外)聘教官鐘點費。
10 900 9,000
2051 物品 36,000
訂閱政風法規及報紙,辦理貪瀆案件調查及廉政探訪業務購
買必要物品及蒐證器材等費用
等。
1 36,000 3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56,000
政風室推動廉政社會參與活動經費。 1 45,000 45,000
辦理財產申報、專案工作等相關政風業務會議所需作業費等
雜支與執行貪瀆案件調查及廉
政探訪工作等費用。
1 48,000 48,000
辦理政風業務督考及相關單位 1 63,000 63,000
聯繫協調雜支等費用及結合廉
政反貪~社會參與宣導活動購
置必要物品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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