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A02.中華民國113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二冊)第102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各戶政事務所
承辦單位
金門縣各戶政事務所
預算金額
161,000 元(
計畫內容
 1.汰換印表機1台(金沙)2.汰換監視側錄影機1台(烈嶼) 3.汰換打卡機1台(烈嶼)
預期成果
 為使業務能順利推展及各項業務正常作業。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07 其他設備 縣款161,000元 161,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縣款161,000元 161,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61,000
金沙所汰換印表機1台 1 60,000 60,000
烈嶼所汰換監視側錄影機(含鏡頭) 1 55,800 55,800
烈嶼所汰換打卡機 1 45,150 45,150
烈嶼所50元補至千元 1 5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