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A04.中華民國113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四冊)第330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警察局
承辦單位
政風室
預算金額
20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規範、財產申報實質審查、利益衝突迴避、貪瀆洩密案件調查、採購案件監驗、廉政會報等政風業務。
預期成果
 依預定計畫如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4 政風業務 縣款201,000元 201,000
2000 業務費 縣款201,000元 201,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000
辦理財產申報.政風公務機密.機關安全教育.陽光法案等講
習內(外)聘教官鐘點費。
10 時 900 9,000
2051 物品 36,000
訂閱政風法規及報紙,辦理貪瀆案件調查及廉政探訪業務購
買必要物品及蒐證器材等費用
等。
1 年 36,000 3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56,000
政風室推動廉政社會參與活動經費。 1 年 45,000 45,000
辦理財產申報、專案工作等相關政風業務會議所需作業費等
雜支與執行貪瀆案件調查及廉
政探訪工作等費用。
1 年 48,000 48,000
辦理政風業務督考及相關單位聯繫協調雜支等費用及結合廉
政反貪~社會參與宣導活動購
置必要物品等費用。
1 年 63,000 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