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南市南區區公所
承辦單位
臺南市南區區公所
預算金額
26,880,000 元()
計畫內容
區內道路、公共設施、空地空屋環境改善維護相關經濟建設工程等業務。
預期成果
1.辦理區內巷道及相關公共設施維護及改善,確保設施品質。
2.辦理區內公園好望角環境綠美化維護,提供民眾舒適活動空間。
3.推動區內各項公共建設,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市款22,680,000元,收支併列 4,200,000元 |
26,880,000 | |||
| 3015 |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26,880,000 | ||||
| 1.區內道路及相關公共設施改善 維護等工程經費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3.0~3.5%估算工 程管理費計793,000元 |
1 | 年 | 22,680,000 | 22,680,000 | ||
| 1.港區周邊公園綠地好望角綠美 化維護工程等經費(臺灣港務股份 有限公司113年度盈餘提撥分配 ,依據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113年6月13日港總會字第 11307403844號函及臺南市政府 113年8月8日府交綜字第 1131103278號函辦理)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3.5%估算工程管 理費計70,000元 |
1 | 年 | 2,000,000 | 2,000,000 | ||
| 1.鯤鯓里公共建設、休憩設施及 道路維護修繕等經費(臺灣港務股 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盈餘提撥分 配,依據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113年6月13日港總會字第 11307403844號函及臺南市政府臺 南市政府113年8月8日府交綜字 第1131103278號函辦理)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3.5%估算工程管 理費計35,000元 |
1 | 年 | 1,000,000 | 1,000,000 | ||
| 鯤鯓里龍崗天橋下臨時公廁及停 車場等環境設施維護等經費(臺灣 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盈餘 提撥分配,依據臺灣港務股份有 限公司113年6月13日港總會字第 11307403844號函及臺南市政府 113年8月8日府交綜字第 1131103278號函辦理)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3.5%估算工程管 理費計42,000元 |
1 | 年 | 1,200,000 | 1,2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