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3-2第5頁
預算機關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預算金額
648,65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各項藝文活動如臺南藝術節、國際音樂節、臺南新藝獎2.輔導、扶植藝術家及表演藝術團隊3.辦理街區計畫擬定、歷史老屋振興培力計畫及歷史街區維護修繕4.辦理歷史老 屋振興培力計畫獎補助5.辦理歷史建築新化武德殿日常管理維護、臺南都會公園維護修繕6.辦理社區 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7.辦理龍崎光節等活動8.辦理古蹟管理及古蹟藝文活動9.行銷臺南古蹟各項 活動10.辦理月津港燈節、新營波光節,經營月之美術館11.推動臺南文學、臺語推廣及人權發展,辦 理臺南文化獎、原創音樂競賽等計畫,出版及獎助臺南文化研究12.辦理文創PLUS-臺南創意中心平 台發展活動計畫、臺南設計週活動、開拓微型文創市場、美印臺南編印13.辦理文創商品設計開發、 臺南七夕愛情嘉年華活動、扶植地方特色產業創意加值計畫14.藍晒圖文創園區及西竹圍之丘文創園 區營運管理、影視支援中心協助劇組拍片取景計畫15.臺南藝陣館交陪、藝術家進駐、國際兒童藝術 節、14倉藝術節等節慶文化及舉辦各項主題展覽活動16.籌辦Mattauw大地藝術季、柚花藝術節、和 風文化祭等節慶文化及舉辦各項藝文展演與工藝設計交流展活動17.籌辦晴空藝術節、節慶文化及舉 辦各項藝文展演與展覽活動18.永華文化中心、歸仁文化中心、台江文化中心、新化演藝廳、新營文 化中心等各場館營運管理、永成戲院、吳晉淮音樂紀念館等各場館營運管理等經費
預期成果
 1.鼓勵視覺藝術創作,培育當代藝術專業人才,辦理各項藝文活動,提升本市文化競爭力,擴大藝文參與人口,實踐公民美學2.扶植優質藝文團隊,提升團隊各項競爭力,鼓勵團隊多元化經營演藝事業 3.完成本市歷史街區、老屋之管理、維護、調查、研究、推廣與再利用4.持續推動社區營造發揚地方 村落特色5.落實古蹟管理維護以打造優質參觀環境及服務品質6.行銷推廣本市古蹟景點以活絡本市文 化觀光7.樹立指標性燈節品牌及強化地方藝文特色連結8.建構臺南文學敘事脈絡,深入探尋文化之都 的本質9.提升市民對於在地文學及臺南學研究文史之認知及保存10.致力文化創意深耕,在地產業推 展升級,蓬勃臺南影視發展11.充實文化設施並妥善規劃管理,提供表演藝術更多開放空間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4 古蹟營運 市款16,399,000元,收支併列25,170,000元 41,569,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15,999,000元,收支併列25,170,000元 41,169,000
2006 水電費 40,000
各古蹟區水費 1 20,000 20,000
各古蹟區電費 1 20,000 20,000
2009 通訊費 80,000
電話費、郵資及網路費等經費 1 80,000 80,000
2012 土地租金 10,010,000
仁德糖廠土地租金(收支對列) 1 10,010,000 10,01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47,000
資訊作業相關之設備保養、維護等服務經費 1 47,000 47,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90,000
影印機及各項活動相關器材等租金經費 1 90,000 90,000
2027 保險費 10,000
辦理各項活動及文物保險等經費 1 10,000 10,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30,000
辦理各項活動所需臨時人力薪資等經費 1 30,000 3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703,000
委員出席費等經費 1 173,000 173,000
辦理各項研習、講座之鐘點費等經費 1 30,000 30,000
辦理古蹟藝文演出費等 1 1,500,000 1,500,000
2051 物品 130,000
辦理業務所需文具、紙張各項消耗品等經費 1 50,000 50,000
古蹟區清潔用品及割草機、噴霧機、電剪用油等經費 1 80,000 8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8,500,000
辦理各項政令及活動宣導印刷等經費 1 100,000 100,000
行銷臺南文化古蹟各項活動等相關經費 1 1,300,000 1,300,000
辦理臺南古蹟行春活動等相關經費 1 1,000,000 1,000,000
辦理經管之437件文物保養維護及登錄檢視等經費 1 300,000 300,000
辦理古蹟景點樹木調查盤點、治療、修剪及人行通道竄根維
護等經費
1 900,000 900,000
辦理鄭成功中樞祭典等相關活動等經費 1 600,000 600,000
安平古堡與延平郡王祠展示導覽文本研撰等經費 1 300,000 300,000
熱蘭遮城考古遺址探坑清整計畫等經費(補助款600,000元、
市款200,000元,依據文化部
文化資產局113年1月30日
文資物字第1133001205號函及
臺南市議會113年3月19日南議
建設字第1130001411號函同意
1 800,000 800,000
墊付並辦理轉正) 0
熱蘭遮城AR導覽系統第2期等經費(補助款7,200,000元、市
款1,800,000元,依據文化部文
化資產局113年4月1日文資蹟
字第1133003422號函及臺南市
議會113年6月28日南議建設字
第1130005310號函同意墊付並
辦理轉正)
1 9,000,000 9,000,000
再現熱蘭遮-熱蘭遮市集展演活動(補助款6,400,000元、市
款1,600,000元,依據文化部文
化資產局113年4月1日文資蹟
字第1133003422號函及臺南市
議會113年6月28日南議建設字
第1130005311號函同意墊付並
辦理轉正)
1 8,000,000 8,000,000
串接城城-現地博物館教室推廣計畫等經費(補助款960,000
元、市款240,000元,依據文
化部文化資產局113年4月1日
文資蹟字第1133003422號函及
臺南市議會113年6月28日南議
建設字第1130005315號函同意
墊付並辦理轉正)
1 1,200,000 1,200,000
府城300-以「府城」為主題文創企劃提案精選計畫等相關經
1 5,000,000 5,000,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9,000
辦公器具養護等經費 1 9,000 9,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00,000
除役國防武器(含自走砲車、戰車、反潛機及戰機等)保養
維護等經費,總經費1,000,000
元,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3年
度編列600,000元、114年度編
列400,000元)
1 400,000 400,000
2072 國內旅費 80,000
接洽公務、出席各類會議出差旅費等 1 80,000 80,000
2081 運費 40,000
舉辦各項活動之器材及藝術品等搬運經費 1 40,000 40,000
4000 獎補助費 市款400,000元 400,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00,000
補助臺南市各文化基金會及地方文史、文化團體、產業協會
等推展藝文活動等經費
1 200,000 200,000
補助古蹟週邊社區發展協會等辦理推展藝文活動等經費 1 200,000 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