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3304北投垃圾焚化廠第33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承辦單位
第三組、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勞安室
預算金額
190,678,000 元(
計畫內容
 1.人員維持費:依據本廠組織規程設定之預算員額,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規定編列用人費用。
預期成果
 1.人員維持費:推行既定政策,達成預期之工作目標。2.一般業務:完成施政計畫,提高行政效率。3.會計業務:嚴格預算支出、達成工作績效,並節省公帑。4.人事業務:加強職位管理,增加員工福 利。5.政風業務:檢肅貪瀆、澄清吏治、革新政風、加強為民服務建立清廉政府。6.勞工安全衛生業 務:養成勞工安全衛生觀念,防止機械、器具、設備及高壓氣體引起之危害,維護勞工安全及健 康。7.資訊管理業務:加強本廠與其他機關及民眾聯繫管道,並減少人工作業提高行政效率。8.公眾 服務業務:回饋市民,提供民眾休憩場所,藉以使民眾了解焚化廠功能,使社區與環保融為一體。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6 人事業務 較上年度預算數494,000元,減少39,000元。 455,000
2000 業務費 455,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55,000
人事業務各項報表、勤惰考核、職名章使用。 1 13,000 13,000
文康活動費。 144×1 人、年 3,000 432,000
退休人員退休紀念品。 2 5,000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