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3301環保稽查大隊第31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大隊
承辦單位
勤務規劃督導組、裁罰及救濟組、執行及案管組
預算金額
13,853,000 元(
計畫內容
 1.公害取締業務:依現行環保法令賦予之稽查取締職權,針對各類污染環境行為或事實執行稽查、勸導、告發工作,並配合本局重點工作適時推動專案計畫。2.公害案件裁罰:依各類環保法令之罰則規定執行處分、催繳作業,逾期未繳案件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處強制執行,並加強民眾陳情、訴願案件之答辯處理。3.公害資料管理:告發案件處理、移轉裁處、結案登記等資料查詢、統計、分析。
預期成果
 1.公害取締業務:(1)藉由稽查取締各類污染環境行為提高生活環境品質。(2)從稽查過程中,適時宣導環保法令,提升民眾環保意識及守法精神。 (3)及時處理民眾公害檢舉案件,加強為民服務成效。 2.公害案件裁罰:嚴格執行環保法規罰鍰規定,加強催收,伸張公權力,以維市容整潔美觀。 3.公害資料管理:做到各告發案件列管,可隨時提供完整資訊。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3 公害案件裁罰 較上年度預算數3,484,000元,增加550,000元。 4,034,000
2000 業務費 4,034,000
2009 通訊費 2,885,875
雙掛號寄發裁處書郵資。 12×4340 月、件 43 2,239,440
陳情訴願及公文函覆等郵資。 12×400 月、件 28 134,400
以寄存送達方式辦理裁處書之合法送達郵資。 12×760 月、件 53 483,360
辦理違規車輛禁止(解除)異動及小廣告業務電話費。 1 28,675 28,675
2051 物品 123,445
刻印章、文具、紙張等。 1 5,965 5,965
列印/印刷設備、摺紙機、壓封/壓合機、郵簡摺封機等耗
材。
1 117,480 117,480
2054 一般事務費 820,680
各類案件裁處書、表單印刷及製版等費用。 1 260,000 260,000
查詢電信用戶費用。 2136 5 10,680
裁處相關作業委外服務費(新增)。 1 550,000 550,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04,000
摺紙機、壓封/壓合機、列印/印刷設備、郵簡摺封機等保
養維修及零件更換。
1 204,000 20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