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09190社會局第90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承辦單位
人團科、身障科、老福科、婦幼科、兒少科、企劃科、社工科、安養中心
預算金額
8,724,361,000 元(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讓民眾熟諳人民團體、合作社、社福基金法,以建立完整會務制度;輔導團體辦理公益勸募,建立 捐款責信制度;扶植社區發展協會推動社區支持及社區照顧等公共事務。 2.依需求評估結果,提供多元身心障礙社會福利服務,含經濟補助、輔具補助、照顧支持以及主要照 顧者喘息服務,以維護或提升身心障礙者家庭生活品質、促進身心障礙者社會參與。 3.提供多元化老人福利服務,以滿足長者不同之需求,達全面照顧老人目標;建構老人福利服務網絡 ,提供更近便性、高品質服務。 4.辦理290家托嬰中心及4,300名居家托育人員輔導管理,提升托育服務品質;辦理育兒資源暨培力中 心、親子館、嬰幼兒物資交流中心。 5.婦女及新住民福利服務及性騷擾防治業務。 6.落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建構兒少性剝削防制網路;結合民間資源提供社區服務及 安置照顧;完善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資源連結。 7.健全權管機構、團體會計制度,監督財務運用;研議跨專業社福政策,回應社福需求;提升委託經 營效率及監督管理,落實服務品質。 8.以社工專業支持脆弱家庭、街友服務、志工業務等。 9.提供完善多元之照顧服務,促進住民安享樂齡晚年。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8 社會工作專業服務 較上年度預算數70,159,000元,增加15,002,000元。 85,161,000
2000 業務費 57,132,000
2006 水電費 3,338,790
各社福中心及圓通居(原遊民收容中心)水費。 1 276,490 276,490
各社福中心及圓通居(原遊民收容中心)電費。 1 2,942,300 2,942,300
圓通居(原遊民收容中心)瓦斯費。 1 120,000 120,000
2009 通訊費 2,962,300
公務用郵資、電話費等通訊費用。 1 2,962,300 2,962,3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40,000
社福工作站場地租金(新增)。 1 540,000 54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797,294
中正社福大樓房屋稅。 1 83,426 83,426
本局經管新北市板橋區莊敬路31號房地地價稅。 1 665,942 665,942
本局經管新北市板橋區莊敬路31號房地房屋稅。 1 7,622 7,622
中正社福大樓地價稅。 1 40,304 40,304
2027 保險費 75,600
志工保險費。 420 180 75,6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823,800
辦理志願服務評鑑、業務諮詢專家學者出席費。 30 人次 2,500 75,000
聘請專家學者指導社會工作服務業務研討、訓練、會議
等與輔導諮詢等專家學者出
席費。
200 人次 2,500 500,000
辦理社工相關議題研討、訓練、講座、研習、聯繫會報
等講師鐘點費。
225 2,000 450,000
社工人員非上班時間緊急案件處遇費。 50 2,000 100,000
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助理費用自籌款(50%)。 1 1,648,800 1,648,800
志願服務「金鑽獎」決審案件評審費。 20 人次 2,500 50,000
2039 委辦費 22,730,317
委託辦理法院交付監護權相關案件訪視報告方案。
一、方案之執行或服務費:
3,000,000元。
二、行政費:300,000元。
三、管理費:305,500元。
四、場地使用補貼:360,000
元。
五、依年度案件量保留方案
之執行或服務擴充費:98,100
元。
1 4,063,600 4,063,600
委託辦理志願服務推廣中心業務。
一、人事費:2,574,864元。
二、方案服務費:4,377,920
元。
三、一般事務費:894,000
元。
四、大樓分攤費:50,000元。
五、大樓管理費:480,000
元。
六、管理費:350,000元。
1 8,726,784 8,726,784
委託辦理無家貧弱民眾緊急庇護中心-廣安居服務方案。
一、人事費:5,691,060元。
二、方案活動費:500,000
元。
三、一般事務費:408,480
元。
四、場地公共安全保險費:
15,000元。
五、管理費:235,722元。
1 6,850,262 6,850,262
委託辦理家和一站式服務方案-文山區興隆社宅家庭支持
服務試辦方案。
一、一般事務費:384,000
元。
二、大樓分攤及管理費
560,000元。
三、公共意外責任險及火災
險:20,000元。
四、管理費:67,480元。
1 1,031,480 1,031,480
委託社會福利團體辦理社福工作站(新增)。 1 2,058,191 2,058,191
一、人事費:1,528,191元。
二、方案服務費:225,000
元。
三、一般事務費:80,000元。
四、管理費:225,000元。
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550,000
社工人員加入職業公會入會費及常年會費。 1 550,000 550,000
2051 物品 2,062,100
辦理社會工作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物品及材料等。 1 224,600 224,600
廚房炊具、廚房用品及街友餐具補充等相關費用。 1 48,100 48,100
街友用紙尿布、看護墊等衛生醫療用品及床單、洗臉
盆、拖鞋等生活用品。
1 130,000 130,000
街友春、夏、秋、冬服及男女內衣褲各1套。 54 1,100 59,400
各社福中心及圓通居(原遊民收容中心)所需新購或汰換物
品。
1 1,600,000 1,6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9,512,064
各社福中心管理維持費及公共事務分攤費。 1 2,587,680 2,587,680
各社福中心及圓通居(原遊民收容中心)清潔及雜項費用(含
清潔用品、垃圾清運、環境
噴霧消毒、消毒粉、消毒藥
水及樹木修剪、雜支等)。
1 627,664 627,664
危機家庭、保護個案及社工人員法律訴訟費用(含律師陪
同出庭費及法院裁判費)。
2 51,000 102,000
各社福中心及圓通居(原遊民收容中心)水塔清洗費。 1 35,000 35,000
接收替代役役男人員輸送費。 180 470 84,600
印製個案資料、工作日誌、工作手冊、年度計畫、報
告、講義資料及社工宣導推
廣等相關費用。
1 140,000 140,000
訂閱期刊、雜誌、社工圖書等所需費用。 1 11,092 11,092
辦理區域性福利活動、會議、志願服務聯繫會報、評
鑑所需資料、茶點及場佈等
相關費用。
1 244,000 244,000
辦理本市優良社工人員及實務成果研習會所需相關費
用。
1 800,000 800,000
辦理社工師繼續教育訓練課程送審費用。 1 20,000 20,000
影印機使用費。 15×12×2800 臺、月、張 302,400
志願服務貢獻獎獎狀及獎品。 280 人次 1,000 280,000
辦理志工餐點及交通補助費。 10050 人次 150 1,507,500
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執行計畫宣導品、活動等所需相關
費用。
1 900,000 900,000
圓通居(原遊民收容中心)及街友服務組工作人員健康檢查
費。
1 36,000 36,000
有線電視傳播費及雜支等。 1 25,000 25,000
街友臨時避難所警衛勤務、清潔維護費用。 1 3,299,588 3,299,588
街友防疫及專用置物袋管理警衛勤務費用。 1 1,070,124 1,070,124
社福中心、遊民專責小組及圓通居保全警衛勤務費用。 1 7,200,076 7,200,076
北投中繼辦公室搬遷及物品移機費(新增)。 1 239,340 239,34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38,725
各社福中心及圓通居(原遊民收容中心)、廣安居房屋建築
養護費。鋼筋混凝土建造,
計算方式如下:
(1)未滿30年共計5棟,100平
1 438,725 438,725
方公尺以內每棟8,724元,合
計43,620元;超過100平方公
尺部分共計3,896.01平方公
尺,每平方公尺63元,合計
245,449元。
(2)超過30年共計7棟,100平
方公尺以內每棟13,086元,合
計91,602元;超過100平方公
尺部分共計3,634.04平方公
尺,每平方公尺94元,合計
341,600元。
(3)全部共計12棟,100平方公
尺以內合計135,222元,100平
方公尺以上合計587,049元,
總計722,271元,另考量以往
執行情形以438,725元編列。
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00,000
水電線路、設施設備、電梯保養等維護費。 1 600,000 600,000
2072 國內旅費 97,650
因公出差、接送個案所需費用。 1×55 人、天 1,550 85,250
接送替代役役男人員差旅費。 1×8 人、天 1,550 12,400
2081 運費 88,000
物品搬運、廢棄物清運費用等相關費用。 44 2,000 88,000
2084 短程車資 515,360
處理危機家庭及弱勢個案、街友、替代役役男協助洽辦
公務等業務所需交通費。
1 515,360 515,360
3000 設備及投資 498,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498,000
北投社福中心新購互動遊戲組。 1 13,270 13,270
松山社福中心新購A3碎紙機。 1 20,600 20,600
南港、北投社福中心及圓通居汰換冰箱。 3 17,713 53,139
南港社福中心新購系統櫃及畫軌。 1 143,540 143,540
南港社福中心汰換擴音機。 1 20,000 20,000
大同及內湖社福中心汰換飲水機(含安裝)。 3 23,000 69,000
大同社福中心汰換冷氣(含安裝)。 2 66,800 133,600
松山社福中心汰換電話錄音系統。 1 44,100 44,100
配合預算編列至千元,增列進位數751元。 1 751 751
4000 獎補助費 27,531,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1,165,000
補助社會福利團體辦理家庭支持服務資源布建方案。
一、專業服務費:12,263,190

二、方案活動費:
1,860,000元。
三、甲類專案管理費:
250,000元。
四、乙類專案管理費:
1,440,000元。
五、社工人員權益保障及專
業能力提昇:999,810元
1 16,813,000 16,813,000
補助社福團體辦理無家貧弱民眾緊急庇護中心(廣安居)之
設施設備(經常門)。
1 42,000 42,000
補助社福團體辦理無家貧弱民眾緊急庇護中心(廣安居)之
設施設備(資本門)。
1 280,000 280,000
補助社福團體辦理志願服務推廣中心設備更新修繕費(資
本門)。
1 200,000 200,000
補助社福團體辦理興隆社宅設施設備費(經常門)(新增)。 1 1,000,000 1,000,000
補助社福團體辦理興隆社宅設施設備費(資本門)(新增)。 1 1,000,000 1,000,000
補助社福團體辦理社福工作站裝潢費及設施設備費(經常
門)(新增)。
1 560,000 560,000
補助社福團體辦理社福工作站裝潢費及設施設備費(資本
門)(新增)。
1 1,270,000 1,270,000
4070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6,366,000
補助民間社會福利團體辦理無家貧弱民眾緊急庇護中心
(廣安居)支付受託機構個案收
容補助費。
1 3,366,000 3,366,000
圓通居(原遊民收容中心)住民伙食費。 75×1 人、年 40,000 3,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