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06130產業發展局第108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承辦單位
公用事業科
預算金額
3,019,000 元(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加油(氣)站設置審查,提供市便利之加油(氣)設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接受中央各部會補助業務支出 較上年度預算數0元,增加3,019,000元。 3,019,000
01-經濟部能源署補助辦理石油業登記管理業務計畫 3,019,000
1000 人事費 2,592,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671,840
約聘3人薪津。 1 1,671,840 1,671,840
1030 獎金 208,980
依規定核發約聘3人之年終獎金。 1 208,980 208,980
1035 其他給與 48,000
休假補助費。 1 48,000 48,000
1040 加班費 334,284
辦理各項業務超時加班費。 1 298,284 298,284
不休假出勤加班費。 1 36,000 36,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04,112
約聘僱退離職儲金。 1 104,112 104,112
1055 保險 224,784
約聘僱健保費。 1 83,952 83,952
約聘僱勞保費。 1 140,832 140,832
2000 業務費 397,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75,000
辦理石油管理相關業務所需租用車輛。 1×12 輛、月 10,000 120,000
影印機租金費用。 1 55,000 5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3,500
一般訴訟或涉訟案件等相關委託費用。 1 80,000 80,000
外聘專家學者查核或會勘出 3 人次 2,500 7,500
席費。 0
外聘專家學者開會鐘點費。 3 2,000 6,000
2051 物品 60,160
各項辦公事務用品費等。 1 43,474 43,474
辦理石油管理法相關業務所需租用車輛用油脂。 1 16,686 16,686
2054 一般事務費 59,240
辦理石油管理法相關印刷及雜支等費用。 1 10,240 10,240
辦理違規加油(氣)站、自用加儲油(氣)違法設備處理費及油
品化驗費。
1 40,000 40,000
40歲以上約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費用補助。 2×1 人、年 4,500 9,000
2072 國內旅費 3,100
赴外縣市出席會議等差旅費。 2×1 人、天 1,550 3,100
2084 短程車資 6,000
辦理石油業務管理之交通費用等。 1 6,000 6,000
4000 獎補助費 3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30,000
檢舉違法經營石油業檢舉人員獎金。 1 30,000 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