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8380觀光傳播局第44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承辦單位
傳播行政科
預算金額
11,559,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平面媒體違反法律規定處分。2.辦理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管理。 3.辦理電影片映演業查察、維護無線電視轉播站正常運作。 4.辦理竹子山市有土地出租事宜。 5.辦理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業務。
預期成果
 1.促使平面媒體內容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維護民眾隱私權益。2.督促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租售業者確實執行分級,維護未成年身心健全發展。 3.督促電影片映演業營業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4.定期保養維護無線電視轉播站各項設備,使其正常運作。 5.定期收取竹子山等市有土地使用費,充裕市庫。 6.督促有線電視業營業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並積極提升服務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傳播事業發展業務 較上年度預算數1,352,000元,增加780,000元。 2,132,000
2000 業務費 2,132,000
2006 水電費 1,100,000
南港山、丹鳳山轉播站電費。 1 1,100,000 1,10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8,000
北投區湖田段二小段44地號等土地地價稅及房屋稅。 1 18,000 18,000
2027 保險費 78,110
南港山、丹鳳山轉播站保險費用。 1 78,110 78,11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00
媒體違規案件審議委員會委員出席費。 8 人次 2,500 20,000
2051 物品 56,140
南港山、丹鳳山轉播站油料 2087 公升 26 56,140
費(柴油)。 0
2054 一般事務費 9,600
辦理電影片映演業查察、轉播站等逾時誤餐餐盒費用。 80 人次 120 9,6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50,150
南港山、丹鳳山轉播站電器、轉播、空調等設備養護
費。
1 250,150 250,150
南港山、丹鳳山轉播站鐵塔及機房油漆養護費(新
增)。
1 600,000 6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