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5340文化局第53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
文創發展科、文化資產科、藝術發展科、文化資源科、文化建設科
預算金額
1,767,556,000 元(
計畫內容
 1.文化環境之規劃。2.文化資產之維護與活化推廣。 3.藝文工作之策劃與推動。 4.社區文化生活之推動。 5.文化設施興建及文化資產修復。
預期成果
 1.推動文創設計產業、影視音產業發展及人才培育,打造健全藝文環境。2.落實多元文化藝術交流、提升藝文工作者展演機會,提升市民文化素養。 3.維護本市古蹟及紀念性建築物,並促進活化再利用,賦予老空間新生命。 4.發展社區自主性和自發性之藝文組織與團體,並整合社區藝文資源,開創具有臺北特色的社區環 境。 5.藝文空間修繕、拓展,提升藝文設施營運品質,提供市民優質藝文空間環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5 文化設施興建及文化資產修復 較上年度預算數2,651,000元,增加339,000元。 2,990,000
01文化設施興建 829,320
2000 業務費 829,320
2009 通訊費 28,040
公務聯繫電話費。 12 1,336 16,040
文化設施工程資料郵資。 12 1,000 12,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0,000
工程所需申請相關地籍資料、謄本及相關簽證執照規 500 40 20,000
費等。 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90,000
處理興建工程爭議案件、訴訟及諮詢等費用。 1 500,000 500,000
各項會議及活動專家出席費及審圖費。 36 人次 2,500 90,000
2051 物品 30,000
文化設施工程相關會議資料整理文具紙張費。 12 2,500 3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06,080
業務用圖像、書圖購置及印刷、印製費等相關費用。 12 5,000 60,000
逾時誤餐餐盒費用。 384 人次 120 46,080
2072 國內旅費 37,200
派員赴外縣市參加會議或觀摩考察旅費。 4×6 人、天 1,550 37,200
2084 短程車資 18,000
短程洽公所需交通費。 600 人次 30 18,000
02文化資產修復 2,160,680
2000 業務費 2,160,680
2009 通訊費 30,000
公務電話費。 12 1,000 12,000
郵資。 12 1,500 18,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10,000
聘請律師、會計師處理爭議事件、訴訟案。 1 120,000 120,000
文化資產修復工程邀請專家學者會勘、審查出席費及審
圖費。
76 人次 2,500 190,000
2039 委辦費 1,300,000
文化資產及設施保存紀錄。 1 1,300,000 1,300,000
2051 物品 48,000
文化資產工程相關會議資料整理文具紙張費。 12 4,000 48,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03,680
業務用圖像、書圖購置及印刷、印製費等相關費用。 12 6,000 72,000
逾時誤餐餐盒費用。 264 人次 120 31,680
2072 國內旅費 31,000
派員赴外縣市參加會議或觀摩考察旅費。 4×5 人、天 1,550 31,000
2078 國外旅費 326,000
2025日本文化資產修復及老屋活化參訪計畫(新增)。 1 326,000 326,000
2084 短程車資 12,000
短程洽公所需交通費。 400 人次 30 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