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5340文化局第47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
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
預算金額
187,970,000 元(
計畫內容
 1.依據事務相關法規及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等相關法規,辦理本局事務、出納、文書、保管等行政管理業務。 2.依照年度實施計畫、研究發展實施辦法及本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辦理公文稽催、管制、考核。 3.依據有關法令辦理本局歲計、會計、統計業務。 4.切實辦理有關組織編制、任免、獎懲、考績、差假、待遇、福利等各項人事業務。 5.辦理端正政風、公務機密維護及機關設施維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等工作。
預期成果
 1.一般性行政工作依需要適時因應辦理,增進行政支援效能,順利完成任務。2.落實研考制度,發揮研考功能達到行政革新。 3.加強預算控制,提高會計事務之效率和準確性。 4.提升人事服務品質及效率並順利完成業務目標。 5.落實機關廉潔、提升行政透明、促進廉能行政,以維護民眾權益。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5 會計業務 較上年度預算數125,000元,無增減。 125,000
2000 業務費 125,000
2051 物品 6,000
會計法令書刊等費用。 12 500 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17,800
各類記帳憑證及會計帳冊等相關資料印製費。 1 20,000 20,000
預算書印製費。 200 465 93,000
逾時誤餐餐盒費用。 40 人次 120 4,800
2084 短程車資 1,200
短程洽公所需交通費。 40 人次 30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