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04091稅捐稽徵處第68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承辦單位
財產稅科、機會稅科、稅務管理科、法務科
預算金額
83,188,000 元(
計畫內容
 1.財產稅稽徵業務:辦理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及契稅稽徵工作與清理管制等作業,以充裕稅
預期成果
 1.財產稅稽徵業務:提升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及契稅稽徵效益核實課稅,以期達成歲入預算目標。 2.機會稅稽徵業務:提升印花稅、娛樂稅及使用牌照稅稽徵效益核實課稅,以期達成歲入預算目標。 3.稅務管理業務:提升欠稅清理成效,以遏止欠稅風氣,維護租稅公平;提供更便捷之繳稅及退稅作 業服務。 4.違章及行政救濟業務:查緝漏稅,審理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健全稅制及維護納稅人權益。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機會稅稽徵業務 較上年度預算數22,188,000元,增加3,183,000元。 25,371,000
2000 業務費 22,971,000
2009 通訊費 7,840,000
機會稅查定及催徵繳款書等郵資。 1 7,840,000 7,84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000
機會稅稽徵實務講習講師鐘點費。 6 2,000 12,000
2051 物品 9,000
機會稅開徵用文具、橡皮章等。 1 9,000 9,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5,101,000
印花稅票印製費。 1 700,000 700,000
委託金融機構代銷印花稅票、印花稅彙總繳納單位代
扣繳印花稅之手續費。
1 11,400,000 11,400,000
機會稅稽徵各類書表印製費。 1 50,000 50,000
辦理機會稅稽徵業務逾時誤餐餐盒費用。 1 1,000 1,000
機會稅繳款書、核定稅額通知書等委外處理費。 1 2,950,000 2,950,000
2072 國內旅費 6,200
參加會議等差旅費。 4×1 人、天 1,550 6,200
2084 短程車資 2,800
辦理機會稅稽徵業務短程洽公交通費。 1 2,800 2,800
4000 獎補助費 2,40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400,000
依娛樂稅法第11條規定,代徵人依法代徵並如期繳納稅
款者,應給予1%之獎勵金。
1 2,400,000 2,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