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9393大安地政事務所第41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
承辦單位
登記課、測量課、地籍資料課
預算金額
5,05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土地及建物移轉登記、他項權利設定及塗銷登記、建物所有權第1次登記、未辦繼承登記、地籍清理業務、登記費罰鍰作業及標示變更登記等案件。 2.受理人民建物測量、土地複丈、地目變更之申請。 3.配合地方法院鑑定測量及各機關囑託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 4.地籍圖及建物平面圖謄本核發事項及其他業務計畫有關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等事項。 5.辦理地籍資料登簿、校對、謄本核發、所有權狀發放、登記簿倉庫管理及登記檔案管理等。
預期成果
 1.各類案件均能依限辦理完成,加強地籍管理,改進審核業務,減少補正及駁回率,增加便民服務。2.確保人民產權並防止土地鑑界糾紛及配合現階段土地政策之推行。 3.為期使地政業務資料電腦化,俾使市民所有申請案件,更能精確、迅速取得且減少人為弊端,保障 市民權益。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地籍登記 較上年度預算數201,000元,增加90,000元。 291,000
2000 業務費 291,000
2009 通訊費 18,000
申辦案件簡訊通知費。 1 18,000 18,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3,000
登記業務訴訟費。 1 150,000 150,000
大陸地區公證書查證費。 1 3,000 3,000
2051 物品 50,000
登記業務用章戳等消耗品。 1 50,000 5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0,900
登記用書表及便民文宣等。 1 43,500 43,500
依規費法第18條規定支付民眾利息費用。 1 5,000 5,000
逾時誤餐餐盒費用。 20 人次 120 2,400
2072 國內旅費 18,600
國內出差旅費。 3×4 人、天 1,550 18,600
2084 短程車資 500
員工外出洽公所需交通費。 1 500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