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02042北投區公所第50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承辦單位
社會課、民政課
預算金額
3,599,000 元(
計畫內容
 1.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規定,補助標準以各區公所在保人數計算編列。2.依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按里編列春節期間另發給里長 事務補助費。
預期成果
 1.協助處理市民臨櫃申辦、強化辦理各項健保業務、電話諮詢及健保相關疑難問題解答。2.依法令於春節期間另發給里長事務補助費。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接受中央各部會補助業務支出 較上年度預算數0元,增加3,599,000元。 3,599,000
01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助辦理健保業務經費 449,000
2000 業務費 449,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444,000
健保業務行政事務費(臨時人員僱用費)。 1 443,500 443,500
配合預算編列至千元,增列進位數500元。 1 500 5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000
健保業務行政事務費(其他費用)。 1 5,000 5,000
02內政部補助春節期間另發給里長事務補助費 3,150,000
2000 業務費 3,15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150,000
春節期間另發給里長事務補助費。 42×1.5 里、月 50,000 3,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