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24450法務局第45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承辦單位
消費者保護官室、消費者服務中心
預算金額
2,369,000 元(
計畫內容
 1.處理消費爭議申訴案件及調解案件。2.加強消費者保護法令之認識及實務之宣導。 3.對企業經營者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擇項進行深入之調查、檢驗及研究。
預期成果
 1.保障消費者權益。2.提高市民消費保護意識,減少消費爭議事件之發生。 3.遏止廠商不當行銷手法以保護市民消費權益。 4.促使廠商提高商品及服務品質,以提升市民消費生活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4 臺北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業務 較上年度預算數1,547,000元,增加69,000元。 1,616,000
2000 業務費 616,000
2027 保險費 3,900
辦理志工意外保險費。 1 3,900 3,9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7,500
辦理消保各項會議學者、專家出席費。 8 人次 2,500 20,000
邀請學者、專家講授鐘點費。 5 2,000 10,000
消保業務論述之專家學者撰稿、譯稿費。 1 37,500 37,5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44,600
辦理各項會議場地租金、布置、資料印製、獎品、餐點
及雜支等費用。
2 15,000 30,000
消費者保護有關業務之平面、網路媒體等宣導製作費
用。
1 112,000 112,000
辦理消費者保護教育、宣導及推廣活動等相關費用。 1 40,350 40,350
志工餐點及交通補助。 2080 人次 150 312,000
消保教育宣導品製作費。 335 150 50,250
4000 獎補助費 1,000,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800,000
補助消費者保護團體辦理消費團體訴訟或消保宣傳活
動。
1 800,000 80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00,000
對於本市消費者保護團體經行政院評定為優良者給予獎
勵金。
1 200,000 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