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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02005人事處第48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承辦單位
主計機構
預算金額
300,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據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本處第一預備金,並依同法第64條規定覈實動支。
預期成果
 配合業務及因應政策之需要,完成各項計畫,以提升行政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第一預備金 較上年度預算數300,000元,無增減。 300,000
6000 預備金 300,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300,000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及依同法第64條規定專案動
支。
1 300,000 3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