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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單位預算第一冊第661頁
預算機關
新竹市政府(統籌科目部分)
承辦單位
人事處
預算金額
11,400,000 元(
計畫內容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及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所定人員執行職務時,發生 意外致受傷、失能、死亡慰問金之發給。
預期成果
於公務人員執行職務,發生意外致受傷、失能、死亡時,發給慰問金,以增進工作士氣,鼓 勵其奮勇從公,使無後顧之憂。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000 人事費 市庫負擔11,400,000元 11,400,000
1035 其他給與   11,400,000
公務人員因公傷亡者發給慰問
金。
1 11,400,000 11,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