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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5年度南投縣政府單位預算(案)第165頁
預算機關
南投縣政府
承辦單位
新聞及行政處
預算金額
40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消費爭議申訴及調解業務。2.查核消費者保護業務及宣導消費者保護法令。
預期成果
 迅速審核及妥適處理消費申訴及調解案件,並落實消費業務查核及法令宣導,以提昇消費生活品質與安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業務費 元 400,000
教育訓練費 24,000
志工教育訓練與志工保險 1 年 24,000 24,000
水電費 7,200
替代役水、電、煤氣費用 12 月 600 7,200
通訊費 24,000
函覆消費者送達郵資及聯繫業
務之電話、傳真費。
12 月 2,000 24,00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9,000
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消保委員
會、中彰投聯合律師團等外聘
委員出席費。
6 次 2,500 15,000
消保法令宣導及講習講師鐘點
費、專案研究費。
27 次 2,000 54,000
物品 30,823
召開各項會議及業務所需文具
紙張。
12 次 1,500 18,000
購置業務參考書籍。 1 年 12,823 12,823
一般事務費 189,627
辦理消費者爭議案件、消保法
令宣導、講習、消費者保護月
業務、中彰投苗聯合律師團會
議及業務運作等相關費用。
1 年 189,627 189,627
國內旅費 55,350
辦理消保法令宣導、消保案件
實地查核、中彰投苗聯合律師
團會議及志工教育訓練旅費。
1 年 34,350 34,350
參加上級機關消費者保護研究
會及觀摩會。
1 年 21,000 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