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5,636,466,000 元()
計畫內容
1.為安定退除役官兵及其眷屬退伍後生活,依其志願及體
能狀況,分別核給退伍金、退休俸、贍養金。
2.發放軍職人員退伍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
預期成果
1.核給官兵一次退除役:
(1)軍官支領退伍金807人,士官(兵)支領退伍金10,051
人。
(2)軍官退休俸改支一次退伍金或遺屬一次金1,102人,
士官退休俸改支一次退伍金或遺屬一次金657人。
(3)軍官勳獎章獎金2,285人,士官(兵)勳獎章獎金3,38
4人。
(4)軍官加發退伍金2,522人,士官(兵)加發退伍金11,8
76人。
2.大陸已退來台軍官半俸:大陸來台軍官繼續辦理2人。
3.退休俸、生活補助費及贍養金薪給:預計辦理186,819
人。
4.退休及贍養金官兵主副食實物代金:預計1,503人。
5.退休及贍養金官兵眷屬各項補助:包括眷屬實物代金、
子女教育補助費、生活補助費、水電補助費、優惠存款
差息補助等。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5 | 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 | 本計畫內容如下: 1.人事費部分,係發給84年7月1日前核定有案支 領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眷屬實物代金計51 ,111口,每口月566元列計,計需347,146千元 ;退除役官兵子女教育補助費預估發放43,728 人次,計需543,873千元;發給86年1月1日前 核定有案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 員眷屬生活補助費計51,309口,每口月40元列 計,計需24,628千元;合共915,647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包括: (1)退除役官兵優惠儲蓄存款利息補助,按112 年12月底止存款數123,137,591千元為計算 基礎,以年成長率-1.0965%推算,預估113 年平均存款總數為121,787,387千元;按平 均年貼補差息率11.1587%計算,計需13,5 89,889千元。 (2)依本會與經濟部110年7月15日輔給字第110 0013313號、經營字第11004602820號令訂 定發布施行「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 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或其眷屬住宅自 用水電優待辦法」,參考112年度實際用電 戶數、預算執行數及推估配合輔導條例修 正增加補助戶數,114年度以142,277戶估 算,平均每戶每月補助212.057元列計,計 需362,050千元。 (3)依本會與經濟部110年7月15日輔給字第110 0013313號、經營字第11004602820號令訂 定發布施行「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 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或其眷屬住宅自 用水電優待辦法」,參考112年度實際用水 戶數、預算執行數及推估配合輔導條例修 正增加補助戶數,114年度以130,197戶估 算,平均每戶每月補助84.6723元列計,計 需132,289千元。 |
14,999,875,000 | |||
| 1000 | 人事費 | 915,647,000 | ||||
| 1045 | 退休退職給付 | 915,647,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4,084,228,000 | ||||
| 4075 | 差額補貼 | 14,084,22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