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312,000 元()
計畫內容
1.依據財政部所屬員工退休及撫卹辦法辦理鹽務員工退休
撫卹。
2.依據行政院70年8月17日臺70人政肆字第22538號函辦理
保三總隊具鹽警身份退休人員鹽務俸給差額部分。
3.高雄硫酸錏股份有限公司結束營運後,須由國庫撥款繼
續核給退休人員或其遺族之月退休金、遺屬年金及優惠
存款利息差額。
4.依據「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第15條及該條例施行細
則第28條之1、第28條之3等規定,應負擔之各項民營化
相關支出,本部依行政院110年5月14日函核定「行政院
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裁撤計畫」逐年編列預算,以支應
月退休金及三節慰問金等支出。
預期成果
1.安定高雄硫酸錏股份有限公司及具鹽務人員身份等之退
休退職人員生活。
2.辦理民營化前退休人員及其遺屬照護業務並安定其生活
。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3 | 公營事業民營化員工權益補償補助 | 依據「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第15條及該條例 施行細則第28條之1、第28條之3等規定,應負擔 之各項民營化相關支出,本部依行政院110年5月 14日函核定「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裁撤計 畫」逐年編列預算,以支應月退休金及三節慰問 金等支出。 1.年終工作獎金: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年終慰 問金59千元。 2.退休退職給付: (1)臺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每月遺屬年 金243千元(20.2千元*12月=243千元)。 (2)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每月月退休金468千 元(39千元*12月=468千元)。 (3)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每月月退休金及 遺屬年金2,068千元(月退休金152千元*12 月+遺屬年金20.3千元*12月=2,068千元)。 3.慰問金: (1)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三節照護金944千元 (314.6千元*3節=944千元)。 (2)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三節照護金195千元 (64.8千元*3節=195千元)。 (3)臺灣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三節照護金639千元 (212.8千元*3節=639千元)。 (4)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三節照護金95 千元【(春節慰問金2千元+端午節慰問金1. 5千元+中秋節慰問金1.5千元)*19人=95千 元】。 |
4,711,000 | |||
| 1000 | 人事費 | 2,838,000 | ||||
| 1030 | 獎金 | 59,000 | ||||
| 1045 | 退休退職給付 | 2,779,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873,000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1,8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