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司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42,188,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司法官退休退養業務。
預期成果
法官自願退休時,依法給與退養金。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1 | 司法官退休退養給付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42,188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預估114年度退休法官61人,所需退養金82,72 8千元。 2.以前年度已退休法官,所需支(兼)領月退養金 559,460千元。 |
642,188,000 | |||
| 1000 | 人事費 | 642,188,000 | ||||
| 1045 | 退休退職給付 | 642,18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