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67,169,000 元()
計畫內容
1.訂定中長程個案計畫,研擬海洋保育具體執行方案。
2.健全海洋保育法制,強化相關法規及管理計畫。
3.充實海洋保育資訊管理系統功能,提供政策擬定及計畫
執行之參據。
4.調查海域生態、盤點自然地景,並監測重要開發案件生
態;運作海洋保護區網絡,推動海洋保護區整合平臺,
協調及執行國內海洋保護區維護及管理工作,並規劃及
評估海洋保護區、OECM及海洋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
5.積極參與國際海洋保育、生物多樣性相關會議及雙邊交
流,掌握最新國際海洋保育趨勢,及早研擬因應對策。
6.推動海洋保育教育宣導,強化民眾海洋保育觀念。
7.海洋保育類、瀕危及易危之野生動物資源調查與評估。
8.推動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保育,辦理海洋保育類野生動
物違法查緝及利用管理,防止海洋生物外來種入侵。
9.推動降低漁業混獲忌避措施並優化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
救援組織量能及設備。
10.推動向海致敬-友善釣魚行動方案及魚種資源評估,並
推廣永續海洋生態旅遊。
11.推動海洋藍碳棲地復育計畫,增加碳匯能量,提升因
應氣候變遷調適能力。
12.建立海域環境水質監測檢測品質制度,監測海域、海
灘水域水質,調查國內重要港口(商港、漁港)港區底
泥。
13.辦理許可審查及現地查核,整備各項應變所需應變機
制。
14.進行海洋廢棄物調查、監控、清除及回收再利用。
15.強化海洋污染應變人力訓練。
16.自然與人共生,推動全民海洋保育教育並強化守護量
能。
17.推動海洋保育觀察員查核體制,觀察、監測、蒐集資
料及監督各項海上作業。
預期成果
1.落實執行中長程個案計畫海洋保育方案,強化海洋保育
工作。
2.推動海洋保育法與野生動物保育法及修訂海洋污染防治
法相關子法,完備海洋保育法制。
3.強化海洋保育網資料庫功能,積極整合公私部門海洋保
育科學資訊,作為海洋保育政策研訂之依據。
4.辦理海洋重要生態系及保護區長期監測及基礎調查,整
合科學資料及研究文獻,盤點生態熱點或潛力區域,以
建立評估指標及經營管理策略;積極推動海洋保護區及
海洋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劃設及監督維護,並提升棲
地之生態系服務價值。
5.參與亞太經濟合作等國際相關會議,促成國際海洋保育
事務合作,瞭解及研析他國海洋保育政策具體作法。
6.出版及製作海洋保育教育出版品、教材、教具,建立海
洋保育教育中心,多元推動海洋保育教育,提升民眾海
洋保育意識。
7.辦理海洋保育類、瀕危及易危,或受關注之動物調查與
資源評估,掌握我國海洋生動物族群及資源動態。
8.落實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保育管理,降低違法情事,避
免本土生物多樣性遭受威脅。
9.輔導漁民裝設混獲忌避措施,強化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
救援網絡,優化海洋保育類生物救傷場域。
10.建立垂釣資源管理利用,維護環境友善釣魚秩序,提
升整體釣魚環境,宣導友善賞鯨2.0,推動友善賞龜、
友善潛水/珊瑚等觀念。
11.辦理臺灣周遭海域及沿海碳匯生態系之盤點調查,擴
大海洋碳匯棲地復育面積。
12.建立海域環境之監測方法及海域水質檢測之品質制度
,監測海域、臨海掩埋場及熱門海灘水質,調查國內
重要港口港區底泥,以掌握我國海域環境品質並公告
監測結果。
13.審核及現地查核各項海洋污染防治(許可)、確保業者
落實執行許可計畫,強化港口污染查核,並統合各機
關防止陸源廢棄物污染,落實預防減災之措施。
14.解析海洋廢棄物分布及來源,清理海洋廢棄物,公布
海廢地圖,強化宣導海洋環境保護策略;擴大淨海大
聯盟量能,推動海洋廢棄物回收再利用。
15.強化海洋油及海運化學品污染應變人力養成訓練;補
助19個臨海縣市辦理海污防治演練兵推工作。
16.獎勵企業及民間團體投入海洋保育工作,強化海洋保
育巡查工作,推動海洋保育志工,與在地守護團隊合
力守護海洋,並鼓勵更多民眾加入公民科學家的行列
,進而深化海洋保育觀念。
17.由海洋保育觀察員辦理船舶、海洋設施、海域工程或
周圍從事觀察、監測及蒐集資料等任務,以減輕或避
免對海洋生物及生態環境造成衝擊。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6 | 臺灣海域生態守護計畫 | 依行政院113年4月29日院臺交字第1131007258號 函核定「臺灣海域生態守護計畫」,本計畫主要 辦理海洋生態環境之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之保 育與復育,創造健康海洋環境及促進資源永續。 總經費2,085,600千元,執行期間114至120年, 本年度編列經費318,100千元,包括業務費185,6 00千元,設備與投資200千元,獎補助費132,300 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巡查員及志工教育訓練所需經費1,000千 元。 2.辦理海洋保育巡查員及志工培訓業務活動等保 險所需經費150千元。 3.委託辦理170,600千元,包括: (1)辦理海域生態調查所需經費23,000千元。 (2)辦理重要開發案件生態監測所需經費7,000 千元。 (3)辦理海洋保護區網絡運作所需經費6,000千 元。 (4)辦理海洋保護區經營管理輔導所需經費3,0 00千元。 (5)辦理海洋保護區域或OECM潛力點等盤點及 畫設所需經費7,000千元。 (6)辦理全民海洋保育教育推廣所需經費20,40 0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500千元 )。 (7)海洋保育巡查員及志工培訓及管理,強化 守護量能所需經費5,200千元。 (8)辦理海域自然地景之調查與管理所需經費6 ,500千元。 (9)辦理海洋關注物種監測及保育等級評估所 需經費26,000千元。 (10)辦理海洋野生動物保育計畫所需經費15,0 00千元。 (11)推動中華白海豚保(復)育計畫所需經費7, 500千元。 (12)輔導漁船減少混獲及推動成效評估所需經 費8,500千元。 (13)推行降低漁業混獲海洋保育類動物及忌避 措施計畫所需經費2,500千元。 (14)辦理水下聲學與噪音監測所需經費5,000 千元。 (15)推動友善賞鯨、友善賞龜、友善珊瑚等海 洋生態旅遊所需經費2,500千元。 (16)調查、監測及追蹤海洋自然碳匯區所需經 費3,000千元。 (17)辦理海洋生態系維護與復育所需經費3,00 0千元。 (18)辦理海洋公民科學家計畫及在地守護量能 所需經費10,000千元。 (19)辦理魚種資源評估管理9,500千元。 4.執行海洋保護區巡查、海洋保育教育活動、海 洋廢棄物查察、釣魚訪查、海洋野生動物救援 所需消耗品、非消耗品等3,500千元。 5.一般事務費2,050千元,包括: (1)執行海洋保護區巡查、海洋保育教育活動 、海洋野生動物救援及現地應變處理等相 關會議之誤餐費、庶務支出及志工執行勤 務津貼等1,550千元。 (2)辦理海洋生態旅遊及魚種資源評估管理等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0千元。 6.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援所需機電設備養護費 200千元。 7.執行北、中、南、東及離島地區海洋保護區巡 查、海洋保育教育活動、海洋廢棄物查察、釣 魚訪查、海洋野生動物救援及出席相關會議所 需國內旅費8,100千元。 8.執行本署海洋保護區巡查、海洋廢棄物查察、 釣魚訪查、野生動物救援以及海洋保育教育推 廣所需設備200千元。 9.獎補助費132,300千元,包括: (1)補助機關、學校或博物館辦理海洋保護區 經營管理業務10,000千元。 (2)補助各地方政府等辦理海洋保育教育推廣5 ,000千元。 (3)補助機關、學校或博物館維護管理海洋保 育教育中心8,000千元。 (4)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海域自然地景之調查 與管理2,500千元。 (5)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 收容中心場域及設備優化2,500千元。 (6)補助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傷場域維運及 設備優化7,300千元。 (7)補助各地方政府推動友善釣魚行動計畫35, 000千元。 (8)補助各地方政府推動友善賞鯨、友善賞龜 、友善珊瑚等海洋生態旅遊所需經費5,000 千元。 (9)補助各地方政府調查、監測及追蹤海洋自 然碳匯區6,000千元。 (10)補助辦理海洋生態系復育、維護或增量所 需經費3,000千元。 (11)捐助學校、民間團體及個人參與國際交流 活動或保育行動11,000千元。 (12)捐助民間團體執行海洋保護區管理1,500 千元。 (13)海洋保護區評鑑及管理獎勵金500千元。 (14)捐助民間團體辦理海域自然地景推廣相關 活動2,000千元。 (15)捐助民間團體推動海洋生物保育、復育及 友善行動等計畫8,000千元。 (16)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在地守護能量25,000千 元。 |
318,100,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85,600,00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1,000,000 | ||||
| 2027 | 保險費 | 150,000 | ||||
| 2039 | 委辦費 | 170,600,000 | ||||
| 2051 | 物品 | 3,50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050,000 | ||||
| 2069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200,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8,100,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200,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200,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32,300,000 | ||||
| 4005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23,500,000 | ||||
| 4010 |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45,000,000 | ||||
| 4025 |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500,000 | ||||
| 4030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15,300,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44,000,000 | ||||
| 4045 | 對私校之獎助 | 3,000,000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500,000 | ||||
| 4090 | 其他補助及捐助 | 5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