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國家環境研究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2頁
預算機關
國家環境研究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11,567,000 元(
計畫內容
1.訂定年度施政方針等施政策略研擬,推動國際交流合作  事項,推廣本院宣傳業務。 2.構建大數據與資料圖像化資訊服務,深化環境研究領域  ,落實資訊安全管理,提升資訊安全防護能力。 3.推動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許可與管理、研析溫室氣體查  驗機構查核管理機制與環境檢測儀器認證制度先期規劃  。 4.增修訂環境檢測相關法規或管制項目,提升檢驗室品保  品管制度。 5.辦理氣候變遷韌性調適能力建構。 6.環境污染預防及治理技術發展研究。 7.環境流布調查及環境危害風險評估研究。 8.訂定環境執法及調查檢測標準方法。 9.執行環境污染案調查檢測。 10.依行政院核定「建構國家安全化學與韌性永續計畫」   ,辦理食安與化學物質檢驗及溯源、環境化學物質污   染鑑識追蹤調查及完備石化污染鑑識技術與治理能力   。 11.環境保護及氣候變遷人力培育。 12.環境教育認證、輔導、推動及管理。 13.依行政院核定「強化全國環境檢測智慧轉型計畫」,   辦理建構全國噪音檢測網、提升地方檢測量能品質、   建構區域行動實驗室支援地方溯源查處等工作。  
預期成果
1.完成年度施政方針、施政計畫及施政策略之研擬與協調  ,宣傳本院政策及業務亮點。 2.落實資訊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資通設備及資訊系統安全  運行,並運用邊緣運算及大數據分析技術,增強環境研  究資訊服務能力。 3.辦理150件次許可審查及檢測報告簽署人審核評鑑,進  行150場次查核,提升檢測、查驗量能並監督機構品質  。 4.修評鑑及查核表格與品質作業指引,發送盲樣共3,000  項次,完善檢測數據品質。 5.完成氣候變遷相關研究,研析淨零排放科技落地對環境  總體之影響;發展國內氣候變遷之跨領域風險評估工具  與研究需求。 6.發展新興空氣、水、土壤、底泥等不同介質的污染預防  及治理技術,提高環境治理成效。 7.透過研究新興污染物之環境流布及宿命,評估其對環境  危害風險,開發新興治理技術和策略。 8.提供申報、稽查、裁處一致性的標準,研訂標準檢測方  法20種。 9.支援地方環保局及檢調污染案件查處,執行環境污染檢  驗測定3萬項次。 10.事故現場污染鑑識追蹤調查執行5,000項次之化學物質   流布與檢驗;建立高度時間解析與即時通報之監測網   路,依據不同石化產業特性評估適用情境。 11.培訓環境保護人力,每年預計培育10,000人次,且年   度訓練滿意度達85%以上。 12.辦理環境教育人員、機構及設施場所三項認證,並辦   理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之輔導、訪查、評鑑等管   理事項,強化認證品質,以提供優質戶外學習環境。 13.完成全國環境樣品開口契約相關採樣數據稽核、提升   地方環境檢測數據品質、利用環境空氣檢測行動實驗   室,支援地方辦理溯源查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5 強化全國環境檢測 依行政院110年8月6日院臺環字第1100022418號
函及112年3月17日院臺環字第1121006158號函核
定「強化全國環境檢測智慧轉型計畫」,辦理建
構全國噪音檢測網、提升地方檢測能量品質及建
置區域行動實驗室支援地方查處等工作,總經費
507,377千元,執行期間111年至116年,屬跨年
度連續性預算(111年度編列8,991千元,112年
度編列94,250千元,113年度編列156,057千元,
115年度以後經費需求計146,892千元),本年度
續編第4年經費101,187千元,其中本項目配合編
列42,662千元,辦理以下業務:
1.為建構全國噪音檢測網,布建次階噪音計監測
 網及強化檢測品質確保公信力,需委辦費4,00
 0千元,設備及投資8,000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數據倉儲整合與加值應用計畫(2/2)
   」,需委辦費2,000千元。
 (2)辦理「檢測機構管理轉型及品質精進計畫(
   2/2)」,需委辦費2,000千元、資訊軟硬體
   設備費4,000千元。
 (3)開發並維運整合型智慧化數據倉儲資訊應
   用平臺系統及購置相關軟硬體設備,需資
   訊軟硬體設備費4,000千元。
2.為提升地方檢測量能強化檢測機構品質管制,
 檢測項目列為全國環境樣品開口契約及提升檢
 測數據品質,需業務費3,000千元(含委辦費2
 ,500千元)、設備及投資500千元,內容如下
 :
 (1)辦理「環境檢驗品質查核與輔導計畫」,
   需委辦費2,500千元。
 (2)提供盲樣測試用以提升地方環保機關檢驗
   室之技術能力,需盲樣製備之試劑材料及
   品管樣品,需業務費500千元。
 (3)為辦理現場查核以提升檢測數據品質,購
   置相關設備,需雜項設備費500千元。
3.為建構區域行動實驗室支援地方溯源查處,建
 置環境空氣檢測移動實驗室,需業務費15,000
 千元(含委辦費14,400千元)、設備及投資12
 ,162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委辦計畫及專家學者技術諮商會議,
   需委員及專家出席費、審查費等按日按件
   計資酬金150千元、購置計畫相關耗材300
   千元及國內旅費150千元,計需業務費600
   千元。
 (2)辦理無機行動實驗室操作管理計畫,需委
   辦費5,800千元。
 (3)辦理有機行動實驗室操作管理計畫,需委
   辦費3,800千元。
 (4)辦理行動實驗室數據管理服務,需委辦費4
   ,800千元。
 (5)建置環境空氣檢測移動實驗室,新增或加
   強監測設施,需機械設備費12,162千元。
42,662,000
2000 業務費 22,00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0,000
2039 委辦費 20,900,000
2051 物品 800,000
2072 國內旅費 15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0,662,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12,162,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8,00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