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527,020,000 元()
計畫內容
1.醫政業務宣導。
2.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
3.醫療業務督導管理。
4.替代役。
5.健全醫療衛生體系。
6.提升醫事機構服務品質。
7.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
8.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
9.新南向推動國際健康產業。
10.辦理生產事故救濟。
11.偏鄉醫師留任獎勵業務。
12.優化兒童醫療照護體系。
13.建構國家安全化學與韌性永續業務。
14.辦理韌性國家醫療整備相關計畫。
15.健康台灣-投資醫療永續發展。
預期成果
1.提供具體之法令依據,擴充及維護資訊管理系統,以利
管制與執行,加強醫事人員與醫療機構之管理,以維護
國民健康,提升醫療服務品質。
2.落實衛生財團法人基金會之監督管理177家,促進其公
益績效;完成醫療財團法人及醫療社團法人財務報告審
查110家,以落實各法人之監督管理。
3.預計辦理替代役專業訓練3場,以提升役男專業知識;
另配合內政部替代役政策,協辦替代役備役役男訓練,
強化替代役備役役男之於緊急情況下受召集之專業應變
能力。
4.辦理醫院及教學醫院評鑑工作,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
完成醫院及教學醫院評鑑基準研修作業,訂定合理人力
配置標準;推動病人安全工作目標,預計參與醫院家數
400家。
5.健保卡加註器官捐贈意願預計30,000人;推動醫療機構
廢棄物減量與資源回收工作,輔導醫療機構進行廢棄物
及廢水自主管理。
6.辦理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相關配套措施及計畫;建立以
實證為基礎之醫事人力規劃,並建立定期醫事人力評估
機制。
7.推廣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設置與應用,預
計認證安心場所3,500個;75%縣市至少有急救責任醫
院提供24小時兒科專科醫師急診醫療服務1家。
8.撥充生產事故救濟基金,確保產婦、胎兒及新生兒於生
產過程中發生事故能獲得及時救濟。
9.捐助醫師留任,挹注偏遠地區醫師人力,114年預計捐
助醫師50名。
10.完備周產期醫療照護系統,建立分級分區之兒童緊急
醫療照護網絡,強化重難罕症之照護能力與品質,發
展兒童重症運送專業團隊及網絡,規劃國家級兒童困
難診斷平臺,培訓兒童醫療專業照護人力,並發展家
庭為中心幼兒專責醫師制度。
11.完備化學災害應變體系、健全化學災害醫療應變防護
量能與中毒緊急醫療服務。
12.精進設備韌性維護、醫療量能整備、人員賦能三面向
,提升醫療體系面對戰爭發生時之應變與整備,全方
位落實韌性國家之醫療量能並達成國際交流與合作。
13.以優化工作條件、人才培育、智慧化醫療、社會責任
四大主軸投資醫療機構發展永續維運模式。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4 | 健全醫療政策網絡 | 1.辦理重塑以價值為基礎之醫療服務體系,共需 經費24,300千元,其內容如下: (1)聘請相關專家學者建構醫療網執行評估等 所需行政費用,計列356千元(通訊費47千 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39千元、物品10千 元、國內旅費60千元)。 (2)召開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相關會議、醫事 審議委員會(醫療資源小組),計列154千 元(通訊費1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50 千元、短程車資3千元)。 (3)約用人員1名,計列800千元(約用人員酬 金)。 (4)召開醫院評鑑諮詢或審查小組會議及推展 醫院評鑑改革業務,計列153千元(按日按 件計資酬金150千元、短程車資3千元)。 (5)辦理維護病人安全及醫療品質、醫院評鑑 作業與合格醫院追蹤輔導訪查相關計畫等 ,計列20,677千元(委辦費)。 (6)維護及增修評鑑相關系統,計列2,160千元 (含資本門960千元)(資訊服務費1,200 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960千元)。 2.辦理完善全人全社區醫療照護網絡與運用生醫 科技強化醫療照護效能,共需經費154,431千 元,其內容如下: (1)建立生醫科技管理機制、召開人體試驗案 件審查會議、生醫諮詢會議及人體生物資 料庫審查等,計列494千元(通訊費20千元 、兼職費20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0 千元、物品50千元、一般事務費84千元、 國內旅費30千元、短程車資10千元)。 (2)約用人員2名,計列1,400千元(約用人員 酬金)。 (3)辦理醫療廢棄物相關會議、計畫案審查, 計列16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辦理醫療區域輔導與醫療資源整合、安寧 緩和醫療觀念推廣、推廣病人自主權利、 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查核、特定醫療 技術管理、器官捐贈移植醫院及人員審查 與配對管理、醫療事業廢棄物、廢水、資 源回收再利用及環境污染防治輔導計畫等 ,計列95,623千元(委辦費)(媒體政策 及業務宣導6,000千元)。 (5)參與美方緊急醫療應變相關會議或演習活 動,計列433千元;114年度「中高階衛生 福利行政人員工作坊暨臺美衛生福利圓桌 會議計畫」,計列229千元;赴亞洲參加醫 療相關會議與考察,計列122千元;第78屆 世界衛生大會及赴歐洲參加醫療相關會議 與考察,計列529千元,合共1,313千元( 國外旅費)。 (6)維護及增修安寧緩和、病人自主及器官捐 贈意願資訊系統與器官捐贈移植整合系統 及新醫療技術管理等相關系統,計列22,93 9千元(含資本門14,406千元)(資訊服務 費8,533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4,406千 元)。 (7)捐助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 主推廣中心辦理器官捐贈推廣、人員訓練 、保存庫管理等,計列8,502千元(對國內 團體之捐助)。 (8)捐助器官捐贈者家屬喪葬補助費,計列24, 000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 3.辦理充實醫事人員量能改善執業環境與加速法 規調適,共需經費154,432千元,其內容如下 : (1)召開醫師人力諮議及專科醫師訓練諮議委 員相關會議,計列800千元(兼職費570千 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55千元、一般事務 費25千元、國內旅費50千元)。 (2)約用人員2名,計列1,560千元(約用人員 酬金)。 (3)辦理衛生醫療法人監督管理、醫事爭議處 理、病人安全及醫療事故通報作業、專科 醫師訓練醫院認定、住院醫師統一招募、 醫事人員訓練精進、境外醫事人員來臺申 辦相關業務、臨床技能評估相關業務及醫 師勞動權益推動計畫等,計列68,274千元 (含資本門2,200千元)(委辦費)。 (4)維護及建置醫事相關資訊整合管理系統等 ,計列12,733千元(含資本門5,000千元) (資訊服務費7,733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 費5,000千元)。 (5)維護及增修醫事爭議處理相關資訊系統等 ,計列2,833千元(含資本門1,832千元) (資訊服務費1,001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 費1,832千元)。 (6)維護及增修衛生醫療法人相關資訊系統等 ,計列3,740千元(含資本門908千元)( 資訊服務費2,832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908千元)。 (7)維護及增修住院醫師統一招募系統、境外 醫事人員來臺申辦系統、專科醫師訓練數 位化平臺及醫事人員數位證書管理系統等 ,計列2,819千元(含資本門962千元)( 資訊服務費1,857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962千元)。 (8)補(捐)助醫療機構及相關團體辦理保障 醫師勞動權益相關計畫等,計列61,450千 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33,000千元、對國 內團體之捐助28,450千元)。 (9)補(捐)助醫療機構及國內團體辦理臨床 技能評估計畫等,計列20千元(對特種基 金之補助1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0千 元)。 (10)捐助醫療機構辦理醫事人員培育規劃及醫 事人員國外進修計畫等,計列203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50千元、其他補助及 捐助53千元)。 4.辦理建構更具韌性之急重症照護體系,共需經 費16,061千元,其內容如下: (1)維護及增修緊急醫療暨急救資訊管理系統 及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等,計列6,461 千元(含資本門4,442千元)(資訊服務費 2,019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4,442千元 )。 (2)約用人員3名,計列2,100千元(約用人員 酬金)。 (3)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緊急醫療救護相關工作 ,計列7,500千元(含資本門3,190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400千元、對各縣 市政府之補助6,100千元)。 |
349,224,000 | |||
| 2000 | 業務費 | 219,039,000 | ||||
| 2009 | 通訊費 | 68,000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25,175,000 | ||||
| 2030 | 兼職費 | 770,000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5,860,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954,000 | ||||
| 2039 | 委辦費 | 184,574,000 | ||||
| 2051 | 物品 | 6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09,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40,000 | ||||
| 2078 | 國外旅費 | 1,313,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16,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28,510,000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28,510,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01,675,000 | ||||
| 4005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1,400,000 | ||||
| 4010 |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6,100,000 | ||||
| 4030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33,010,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37,112,000 | ||||
| 4090 | 其他補助及捐助 | 24,05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