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勞動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72頁
預算機關
勞動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17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勞動法規審議、勞動法令適用疑義研議及國家賠償  業務處理。 2.辦理勞動訴願案件之審議、研究及改進。 3.強化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爭議審議  機制。  
預期成果
1.有利法案之推動及法制完備,並落實法令執行及國家賠  償制度。 2.保障人民訴願權益及維護政府施政效能。 3.增進勞工爭議審議救濟權益。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訴願審議 1.為保障勞工及事業單位(雇主)之權益,聘請
 外部委員8人,出席訴願審議委員會會議及出
 席聽取陳述意見,需業務費270千元。
2.編印訴願審議委員會會議資料、訴願業務相關
 法規參考資料,以及購買法律專業圖書、法規
 、期刊等辦公事務用品,需業務費1,353千元
 。
3.郵寄訴願文書、履勘調查案件、出庭行政法院
 、接洽公務、參加訓練研習以及外部委員出席
 訴願審議委員會之差旅費,需業務費125千元
 。
1,748,000
2000 業務費 1,748,000
2009 通訊費 10,000
2030 兼職費 24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000
2051 物品 55,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298,000
2072 國內旅費 90,000
2084 短程車資 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