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農業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99頁
預算機關
農業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5,085,79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農民健康保險業務及農民健康保險監理相關業務,  配合全民健康保險之實施,補助農民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之保險費等。 2.辦理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業務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監理相  關業務。  
預期成果
協助農民參加農民健康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 害保險,增進其福利及經濟安全,保障從農職業安全,促 進社會安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農民保險業務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農民健康保險條例規定,為維護農民健康
 ,增進農民福利,促進農村安定,辦理農民健
 康保險業務。
2.輔導農會辦理農民健康保險服務,以保障農民
 保險權益。
3.辦理強化農民參加農民(全民)健康保險資格審
 查及認定作業等計畫。
4.業務費1,366千元,係辦理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規定之農民健康保險業務所需行政經費(其中
 委託辦理農民健康保險費率精算及財務評估65
 6千元)。
5.設備及投資2,377千元,係農民福利資料管理
 系統更新及功能擴充等。
6.獎補助費24,975,053千元。
 (1)補助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各地方政府及相
   關團體等辦理強化農民參加農民(全民)健
   康保險資格審查及認定作業計畫4,142千元
   ;辦理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資格審查及
   申請給付相關事宜等1,523千元;輔導農會
   辦理農民健康保險服務業務計畫21,891千
   元,合共27,556千元。
 (2)農民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依據農
   民健康保險條例第12條規定,被保險人自
   付30%,政府補助70%,及依據災害防救法
   第46條規定,災區受災之農民健康保險被
   保險人,災後應負擔之保險費,所需保險
   費2,777,771千元:
   <1>直轄市部分:按112年12月農保被保險人
     數及年平均遞減率估算,中央政府負擔4
     0%保險費計740,199千元=296,440人×
     月投保金額20,400元×保險費率2.55%
     ×中央負擔40%×12月。
   <2>縣(市)部分:按112年12月農保被保險人
     數及年平均遞減率估算,中央政府負擔6
     0%保險費計2,037,572千元=544,014人
     ×月投保金額20,400元×保險費率2.55
     %×中央負擔60%×12月。
 (3)農民因農民健康保險月投保金額調整所增
   加之保險費負擔,依行政院第3834次院會
   決議,由政府予以補助,所需經費786,313
   千元。
 (4)農民及其眷屬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規定,第3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30%,
   其餘70%,由中央政府補助。又依據同法第
   22條規定,第3類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為27
   ,470元,所需保險費16,175,328千元。
 (5)依據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44條規定虧損之
   撥補,計5,208,085千元。
24,978,796,000
2000 業務費 1,366,000
2039 委辦費 656,000
2051 物品 7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00,000
2072 國內旅費 20,000
2081 運費 2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377,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377,000
4000 獎補助費 24,975,053,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62,0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588,000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4,915,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1,891,000
4055 社會保險負擔 24,947,4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