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9,255,000 元()
計畫內容
1.臺北市區監理所遷建計畫:臺北市政府表示臺北市區監
理所現址承租土地另有規劃,數次來函催促請其另覓適
當地點搬遷,另於107年9月26日臺北市議會亦附帶決議
請該府積極溝通北市所2年內遷移並於屆期後不再續租
,爰倘未啟動搬遷除額外成本持續擴大支出、效益明顯
不符外,屆時恐有產生北市公路監理服務中斷之窘境與
爭議,本局為維持大臺北地區監理服務品質,另覓地址
遷建該所並打造為綠建築監理洽公大樓,以提供便捷監
理服務。
預期成果
1.臺北市區監理所遷建計畫:
(1)大樓設計以民眾使用為導向設計,完工後可提供便
利且便捷洽公環境。
(2)減少年度編列房地租金支出,集中資源換取長期效
益資產空間。
(3)維持大臺北地區公路監理業務推動優質品質與洽公
場域穩定性。
(4)提供生態、節能、安全之環境,以綠建築響應環保
低碳;另重新規劃洽公動線及無障礙導向之辦公空
間環境,充分發揮服務民眾之功能及成效。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1 | 營建工程 | 辦理營繕工程所需經費,計編列19,255千元。項 目如下: 1.房屋建築及設備費19,255千元: (1)臺北市區監理所遷建計畫:本計畫奉行政 院111年1月10日院臺交字第1100032632號 函核定,總經費883,754千元,期程112至1 15年度,截至113年度止已編列3,646千元( 112年度2,384千元及113年度1,262千元), 114年度續編19,255千元(含工程管理費135 千元:按施工費提列約0.7%,係依中央政 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 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 執行),以後年度預計編列860,853千元。 |
19,255,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19,255,000 | ||||
| 3010 |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19,25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