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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4-交通部公路局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25頁
預算機關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9,255,000 元(
計畫內容
1.臺北市區監理所遷建計畫:臺北市政府表示臺北市區監  理所現址承租土地另有規劃,數次來函催促請其另覓適  當地點搬遷,另於107年9月26日臺北市議會亦附帶決議  請該府積極溝通北市所2年內遷移並於屆期後不再續租  ,爰倘未啟動搬遷除額外成本持續擴大支出、效益明顯  不符外,屆時恐有產生北市公路監理服務中斷之窘境與  爭議,本局為維持大臺北地區監理服務品質,另覓地址  遷建該所並打造為綠建築監理洽公大樓,以提供便捷監  理服務。  
預期成果
1.臺北市區監理所遷建計畫:   (1)大樓設計以民眾使用為導向設計,完工後可提供便     利且便捷洽公環境。   (2)減少年度編列房地租金支出,集中資源換取長期效     益資產空間。   (3)維持大臺北地區公路監理業務推動優質品質與洽公     場域穩定性。   (4)提供生態、節能、安全之環境,以綠建築響應環保     低碳;另重新規劃洽公動線及無障礙導向之辦公空     間環境,充分發揮服務民眾之功能及成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營建工程 辦理營繕工程所需經費,計編列19,255千元。項
目如下:
1.房屋建築及設備費19,255千元:
 (1)臺北市區監理所遷建計畫:本計畫奉行政
   院111年1月10日院臺交字第1100032632號
   函核定,總經費883,754千元,期程112至1
   15年度,截至113年度止已編列3,646千元(
   112年度2,384千元及113年度1,262千元),
   114年度續編19,255千元(含工程管理費135
   千元:按施工費提列約0.7%,係依中央政
   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
   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
   執行),以後年度預計編列860,853千元。
19,255,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9,255,00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9,2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