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交通部公路局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62頁
預算機關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5,990,000 元(
計畫內容
1.專責辦理各項公路監理行政工作業務。 2.依據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  辦法,辦理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車輛與駕駛人證照及考  、檢驗等相關業務。 3.資訊管理:   (1)操作第3代公路監理資訊系統(MVDIS)及行政業務已     開發之各子系統。   (2)辦理員工資訊安全教育訓練工作。   (3)推動資訊相關業務及強化資通安全防護。 4.辦理考驗車等保養修護。  
預期成果
1.有效推行監理行政,促進交通安全及協助維持社會秩序  。 2.有效執行交通管理法規,對於不依法繳納科處罰鍰義務  者,以強制執行方法使之履行義務,並貫徹交通法令,  促進國民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 3.灌輸駕駛人交通知識及品德素養,促進駕駛人重視行車  秩序與安全。 4.將汽、機車車籍、駕駛人基本資料、規費徵收及工程與  行政等業務,納入電腦資訊系統處理,完成資訊化,縮  短作業流程,減少人工作業,提高作業效率並增進服務  品質。 5.積極配合行政資訊網路之使用,並規劃資訊化整體服務  系統,及強化資通安全防護,確保資訊作業環境安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監理業務 辦理公路監理業務所需經費,計編列91,423千元
。項目如下:
1.業務費89,117千元:
 (1)教育訓練費53千元,係現職員工教育訓練
   所需相關經費。
 (2)水電費8,115千元,係監理所、站水費202
   千元及電費7,913千元。
 (3)通訊費25,611千元:
   <1>監理所、站使用數據通訊、網路通訊等
     經費528千元。
   <2>監理所、站寄發各項通知郵資、電話費
     、道安講習郵資及移送強制執行案件郵
     資等經費6,419千元。
   <3>寄發汽、機車之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及
     催繳郵資等經費13,072千元。
   <4>辦理強制險違規裁罰業務所需郵資3,566
     千元。
   <5>寄發強制險逾期牌照通知註銷處分書所
     需郵資582千元。
   <6>辦理處罰條例及道安規則修法後新增道
     安講習對象業務所需郵資1,444千元。
 (4)土地租金7,447千元,係高雄市區監理所土
   地租金。
 (5)其他業務租金4,366千元:
   <1>高雄市區監理所辦公房屋租金3,605千元
     ,租用面積18,569.8平方公尺,使用人
     數195人,係辦公室、服務櫃檯、考驗場
     、檢驗線、道安講習教室及民眾等候區
     等公共使用區。
   <2>監理所、站影印機等租金761千元。
 (6)稅捐及規費55千元:
   <1>監理所、站各類稅捐10千元。
   <2>監理所、站各類規費45千元。
 (7)保險費102千元:
   <1>監理所、站志工投保意外險保費26千元
     。
   <2>監理所、站現金運送及窗口人員等保費3
     1千元。
   <3>監理所、站辦公房舍火險45千元。
 (8)約用人員酬金15,785千元,係監理所、站
   約用人員之相關經費。
 (9)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70千元:
   <1>公路汽車客運審議會等專家學者出席費1
     8千元。
   <2>聘學者專家授課、演講及各所、站道安
     講習等講座鐘點費179千元。
   <3>為辦理酒駕違規專班、酒駕再犯專班、
     初考領駕照講習班等授課講座鐘點費673
     千元。
 (10)物品1,163千元:
   <1>消耗品710千元,係各項事務用品、辦公
     用品等經費。
   <2>非消耗品339千元,係監理所、站陳設、
     事務用具等經費。
   <3>監理所、站考驗車油料114千元。
 (11)一般事務費19,228千元:
   <1>印製定檢通知、逾檢及違規裁決書等經
     費616千元。
   <2>監理所、站環境佈置、場地清潔及保全
     等經費3,493千元。
   <3>酒駕違規、道安講習之場地佈置、教材
     及通知等事務經費146千元。
   <4>駐站公庫津貼3,622千元。
   <5>辦理車輛動員準備作業費21千元。
   <6>道路及交通安全業務所需事務等經費306
     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69千
     元)
   <7>違反公路法及強制汽車責任險之執行費4
     02千元。
   <8>委託代收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手續費8,3
     19千元。
   <9>印製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款書、催繳
     繳款書及處分書等(含撕、摺、黏)1,43
     7千元。
   <10>監理所、站公務人員等健康檢查費157
      千元。
   <11>辦理強制險違規裁罰業務所需印製費、
      強制執行等經費523千元。
   <12>辦理處罰條例及道安規則修法後新增道
      安講習對象業務所需相關經費186千元
      。
 (12)房屋建築養護費1,355千元,係監理所、
    站辦公室、檢驗室、考驗場及候考室等整
    修維護費。
 (1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61千元。
 (1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493千元:
   <1>各項考檢設備等設施養護費415千元。
   <2>道安講習電視、錄影機等設備修護經費1
     67千元。
   <3>辦理車輛檢驗儀器校正經費800千元。
   <4>各項機電設備養護等經費1,111千元。
 (15)國內旅費2,132千元:
   <1>下鄉考照差旅費128千元。
   <2>汽車路邊檢查及聯合稽查小組等差旅費5
     94千元。
   <3>駕訓班、代檢廠抽查及派督考複查等差
     旅費131千元。
   <4>運輸業督導考核差旅費142千元。
   <5>燃料費徵收核帳開會及其他業務聯繫等
     差旅費140千元。
   <6>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案件相關業務人員差
     旅費67千元。
   <7>道安講習平時、年終督導及師資研習班
     講習等差旅費26千元。
   <8>其他因公出差、業務聯繫、督導考核及
     開會等差旅費904千元。
 (16)運費66千元,係下鄉巡迴服務作業器具搬
    運及沒入收購拼裝車運至工廠等運雜費。
 (17)短程車資15千元。
2.設備及投資2,056千元:
 (1)房屋建築及設備費705千元,係監理所、站
   辦公室、考驗場、檢驗場、候考室及停車
   棚(場)等零星工程經費。
 (2)雜項設備費1,351千元:
   <1>消防設備、切牌機、撕摺封事務機、筆
     試作業設備及道安講習設備等經費360千
     元。
   <2>汽機車考驗用之不斷電系統、監視系統
     、行動檢驗系統及冷氣機等設備經費991
     千元。
3.獎補助費250千元:
 (1)獎勵及慰問250千元,係監理義務志工獎勵
   金(含誤餐、車資等)。
91,423,000
2000 業務費 89,117,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53,000
2006 水電費 8,115,000
2009 通訊費 25,611,000
2012 土地租金 7,447,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366,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55,000
2027 保險費 102,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5,78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70,000
2051 物品 1,163,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9,228,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355,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61,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493,000
2072 國內旅費 2,132,000
2081 運費 66,000
2084 短程車資 15,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056,00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705,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351,000
4000 獎補助費 25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