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9頁
預算機關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56,777,000 元(
計畫內容
1.基本地質調查:   (1)區域地質調查:     <1>高山地區野外地質調查,圖幅測製及審查與出版       。     <2>麓山帶優良剖面、重要露頭與地質景點調查。     <3>研擬地質調查作業規範。   (2)地質資料建置與維護:     <1>進行地質資料的建置與管理,地質調查成果出版       發行。     <2>地質標本的蒐藏與陳列。   (3)地質業務發展與擘劃創新:     <1>地質調查發展政策研擬與推動調查業務。     <2>辦理全國地質調查之內容規劃與研析執行成效。     <3>辦理應用地質資料創新研究與推動應用地質調查       技術發展。 2.地質敏感區劃定審議及查核:   (1)地質敏感區審議與法規研修:     <1>辦理地質敏感區審議公告及法制作業。     <2>地質法諮詢服務及專業培訓。     <3>地質法及其子法之檢討修正。   (2)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劃定:     <1>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變更劃定。     <2>山崩目錄資料更新及影像資料建置。     <3>重點山崩事件現地地質調查及分析。   (3)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定:     <1>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定。     <2>活動斷層調查及分析。   (4)地質敏感區劃設作業圖資處理與更新。 3.地質知識網絡之關鍵資源建構:   (1)盤整實體地質資料的內容與展示。   (2)加速地質資料典藏數位化與供應。   (3)建構全國百大地質賞析路線。   (4)倡議地質生活圈,拓展地質知識漂及地質旅遊。 4.土壤液化圖資創新與防治技術計畫:   (1)蒐集國內外土壤液化災例,研析易重複致災區域。   (2)結合智慧防災科技應用,以物聯網概念建構智慧防     災觀測網系統。   (3)推動在地化工法與示範區之研究工作,產製土壤液     化及都市防災等圖資。   (4)辦理成果發表及技術研討會,說明最新成果與技術     。 5.礦業行政及輔導:   (1)辦理礦業資源合理開發、環境資源永續利用、礦業     政策執行暨辦理礦業法規定事項,包括礦業行政管     理、監督及礦業用地核定等工作。   (2)徵收礦業權費及礦產權利金作業:定期辦理公告徵     收礦業權費及礦產權利金,並督促礦業權者於期限     內繳納。   (3)辦理礦產物資源應用現況調查與礦產品統計、蒐集     彙整相關技術資訊。 6.礦場保安管理與礦害預防:   (1)辦理礦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養成技術訓練。   (2)加強礦場安全監督及礦場災害預防。   (3)督導礦場建立安全管理及自動安全檢查制度,提升     自主管理能力,預防事故發生。   (4)督導辦理礦場救護隊組織演練,及輔導辦理礦場作     業人員職前、在職安全訓練。   (5)推廣礦業文化。 7.土石資源及爆炸物管理:   (1)督導各縣市政府加強辦理土石採取業務,執行砂土     石產銷調查。   (2)運用航拍監測盜採土石作業,及督導辦理早期盜採     土石坑洞善後處理工作。   (3)辦理爆炸物監督管理及爆炸物管理員、爆破專業人     員訓練。   (4)國土功能分區下陸上土石資源利用空間規劃策略建     議委託研究計畫。 8.地下水保育暨地陷防治第4期計畫:配合水利署推動地  下水保育管理,進行水文地質補充調查:   (1)進行地質鑽探及孔內井測等補充調查。   (2)進行屏東平原目標地區地球物理調查。   (3)屏東平原目標地區3D模型建置。   (4)高補注潛勢區位及開發潛勢區位範圍評估。   (5)水文地質資料庫建置與精進。 9.地熱潛力區塊資訊擴建及鑽井計畫:   (1)地質鑽井及地下產能測試。   (2)擴增地熱能利用潛力場域區塊。   (3)地熱能鑽探岩芯資料庫。  
預期成果
1.基本地質調查:   (1)區域地質調查:     <1>東部高山地區路線地質測繪調查,關山圖幅編彙       與審查。     <2>調查麓山帶優良剖面、重要露頭與地質景點資料       ,與建立數位記錄資訊。     <3>研擬地質調查技術及鑽探作業手冊草案,建立調       查作業指引。   (2)地質資料建置與維護:     <1>蒐集或訂購圖書、期刊、報告等予以建檔、典藏       、提供查詢與借閱服務;出版發行本中心地質調       查成果。     <2>各種地質現象及重要標本的蒐集、典藏、展示與       開放參觀。   (3)地質業務發展與擘劃創新:     <1>研擬年度地質調查發展政策與推動調查業務。     <2>辦理全國地質調查之內容規劃與研析執行成效。     <3>辦理年度應用地質資料創新研究與推動應用地質       調查技術發展。 2.地質敏感區劃定審議及查核:   (1)地質敏感區審議與法規研修:     <1>召開地質敏感區審議會議,完成地質敏感區劃定       公告,提供土地規劃及開發依據。     <2>提供地質法規諮詢服務,對外解釋法規疑義,辦       理中央與地方公務人員講習。     <3>定期檢討地質法與其他法令之競合,改善相關法       制作業之執行實務,健全地質敏感區相關配套制       度。   (2)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劃定:     <1>召開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初審會議,完成山崩       與地滑地質敏感區變更計畫作業,以新證據及環       境改變辦理地質敏感區變更。     <2>提供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專業諮詢服務。     <3>辦理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之現地地質調查及分       析。   (3)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定:     <1>召開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初審會議,完成活動斷       層地質敏感區劃定初審作業。     <2>提供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專業諮詢服務。     <3>辦理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補充地質調查及安全評       估之意見交流。     <4>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定之地質調查與資料蒐集       。   (4)地質敏感區劃設作業圖資處理與更新:     <1>更新與公開地質敏感區劃設範圍圖資。     <2>提供各界納入土地利用計畫、土地開發審查、災       害防治、環境保育及資源開發參據。 3.地質知識網絡之關鍵資源建構:   (1)盤整實體地質資料資源的內容及公開機制2項。   (2)新增地質資料1萬筆,提供檢索及諮詢利用。   (3)編撰地質賞析路線資源—恆春半島、高屏地區,助     益地方發展。   (4)輔導或徵求合作拓展地質知識學習站、行動博物館     、地質旅遊等資源2處,促進地質融入經建與民生議     題。 4.土壤液化圖資創新與防治技術計畫:   (1)逐步建立本土化的土壤液化數據,並探討調查技術     與分析方法之適用性。   (2)土壤液化防災推進至災害熱點研判,即時災害圖資     提供。   (3)進行土壤液化地質改善示範區應用之參考。   (4)展示計畫成果,落實應用於防災規劃,說明最新成     果與技術。 5.礦業行政及輔導:   (1)促進礦業資源合理開發及礦業永續經營,配合查詢     敏感區位,以維護公共安全。   (2)完成徵收礦業權費及礦產權利金。   (3)有效掌握國內外礦產品之產銷動態與國際重要工業     原料礦產物資訊。 6.礦場保安管理與礦害預防:   (1)培訓礦場安全管理人員,提供礦場依法遴用以維礦     場安全管理需要,促進永續就業。   (2)防止礦場災害發生,確保礦業資源有效開發,提供     各產業所需原料,促進經濟發展。   (3)建立礦場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之自主檢查     功效及能力,消除潛在不安全因素,確保礦場安全     。   (4)強化作業人員工作安全觀念及救護、防災技能,促     進礦場安全及減低災害損失。   (5)有效運用社會人力資源、提升服務品質及效能,促     進公眾對地質科學、礦業文化歷史之理解和欣賞。 7.土石資源及爆炸物管理:   (1)調節砂石供需平衡,確保砂石之穩定供應,輔導國     土資源合理開發運用。   (2)運用航拍技術監測土地變異點,協助地方政府辦理     查緝取締盜採土石業務;另針對早期盜採土石遺留     坑洞,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善後處理工作,以維護國     土保全。   (3)監督工廠礦場爆炸物與爆炸性管制物資之管理情形     ,督導各事業單位爆炸物管理員及爆破專業人員之     管理,以維護社會安全。   (4)建置完善之土石資源空間分布圖資並予以公開;提     供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掌握轄內土石資源,俾利整體     評估發展分布區位總量,在符合國土計畫指導原則     下,作為研擬空間發展策略及規劃合宜之資源開發     區位之參據;並有助於加速推動開採陸上土石資源     ,以替補進口砂石及河川疏濬之供量缺口,確保砂     石料源能長期穩定供應。 8.地下水保育暨地陷防治第4期計畫:   (1)完成水文地質鑽探及孔內井測(至少4孔) 。   (2)依據地層電性資料,建立計畫區域三維電阻模型。   (3)架構計畫區域三維水文地質數值模型。   (4)完成高補注潛勢區位及開發潛勢區位範圍評估。   (5)完成水文地質資料庫建置與精進。 9.地熱潛力區塊資訊擴建及鑽井計畫:   (1)推進場域地熱發電進程,提供後續電廠發展資訊介     接。   (2)逐步擴增調查區範圍,發掘新興地熱潛能區塊。   (3)地熱探勘資料庫資料匯建,供各場域探勘進度資訊     ,增進推廣教育及招商成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5 礦業行政及輔導 本計畫係執行礦業政策、辦理礦業行政以健全礦
政管理、輔導礦產開發提升礦業開採技術等工作
,編列12,125千元,內容如下:
1.派員參加各項專業訓練等費用33千元。
2.辦公室水電費180千元。
3.寄送公文郵資、公務電話及網路通訊費144千
 元。
4.租賃影印機等其他業務租金410千元。
5.公務車國道通行等規費1千元。
6.計畫審查及會議外聘專家學者出席費466千元
 。
7.依礦業法第6條規定委託辦理礦業整體產業政
 策評估調查計畫3,040千元。 
8.購置礦物樣品、標本、勘查裝備、電腦週邊耗
 材、文具紙張、碳粉匣等150千元。
9.辦理施工實況採礦實測圖資料整理,礦業權費
 、礦產權利金徵收核算與強制執行,礦業資料
 建檔,印刷礦業開發圖資資料,環境清潔及保
 全等經費4,150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237千元。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0千元。
12.辦理礦業法相關條文溝通訪查、轉知礦業權
  費繳納等規定、礦業用地核定與變更、礦業
  開發會勘、協調調查礦業糾紛及施工計畫查
  對、礦業權設定及展限、開採構想書圖變更
  、批註土石採取、申報開工案件勘查等所需
  旅費294千元。
13.建置礦產權利金之回饋金發放作業系統服務
  平台3,000千元。
12,125,000
2000 業務費 9,125,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33,000
2006 水電費 180,000
2009 通訊費 144,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1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66,000
2039 委辦費 3,040,000
2051 物品 15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150,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37,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0,000
2072 國內旅費 294,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3,000,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