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國家公園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65頁
預算機關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22,559,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據金門國家公園成立宗旨、園區資源特色及目前發展現 況,擬定相關保育及資源永續發展策略。以傳統聚落保存 與再生、戰役史蹟活化利用、國土復育、長期生態研究、 夥伴關係建立、發展生態旅遊、環境保育紮根等為計畫執 行目標。落實加強推動傳統聚落保存與再生計畫、戰役史 蹟活化再利用計畫、國土復育計畫及生態旅遊深化計畫等 計畫。  
預期成果
1.改善海岸(含排雷區)劣化棲地環境,進行復育以強化優  美自然生態景觀,並進行物種收集與保存,達基因多樣  性之維護保育工作。 2.辦理環境保育觀念紮根工作與國土復育理念推廣活動,  結合社區及相關權益關係團體促進永續經營管理。 3.持續推動生態旅遊深化計畫,辦理系列環境教育活動並  製作專題影片拍攝,公播於國際頻道。 4.持續辦理軍事設施據點整修、戰備營舍活化利用、公共  服務設施維護與傳統聚落風貌整建工程,並建構完整戰  役展示館與遊憩服務設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經費824千元,係業務費812千元及獎補助
費12千元(經常門),包括:
1.員工在職進修所需之學分補助費80千元。
2.公用路燈電費14千元。
3.公務車輛投保第三責任險及竊盜車損險等保險
 費226千元。
4.稅捐及規費90千元(含車輛牌照稅45千元、車
 輛燃料費43千元及車輛定期檢查費2千元)。(
 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5.車輛養護費145千元(滿6年以上車輛4輛,每輛
 每年34,000元,計需136千元;機車9輛,每輛
 每年1,000元,計需9千元,合計145千元)。(
 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6.一般事務費用177千元(含文康活動費3千元×5
 9人=177千元)。
7.首長特別費80千元。
8.退休(撫卹)人員三節慰問金12千元(6千元×2
 人=12千元)。
824,000
2000 業務費 812,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80,000
2006 水電費 14,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90,000
2027 保險費 22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77,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45,000
2093 特別費 80,000
4000 獎補助費 12,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