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60頁
預算機關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4,061,000 元(
計畫內容
推展中部四縣市各項文化活動、藝術展演、社區營造、創 意產業、社造人才培訓、社會教育、族群共融文化近用及 營造無障礙文化近用環境等活動。  
預期成果
預計於中部四縣市地區,落實文化扎根、區域文化資源整 合及強化文化公民之觀念,並推展生活美學運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共需經費13,592千元,其內容如下: 
1.員工教育訓練費,計列26千元。
2.本館水電費,計列2,182千元。 
3.郵電等通訊費,計列400千元。 
4.資訊管理系統及電腦維護費,計列510千元。
5.汽車燃料使用費、牌照稅等稅捐規費,計列13
 千元。 
6.館舍公共安全及火災地震等保險費152千元、
 車輛保險費4千元,合共156千元。 
7.辦理訓練講習講師鐘點費及會議專家學者出席
 費等(含員工協助方案16千元、性別主流化訓
 練課程6千元),計列30千元。 
8.車輛油料費55千元、辦公物品等245千元,合
 共300千元。 
9.文康活動費75千元,外包清潔、保全、庭園養
 護及環保廢棄物處理費等6,998千元(含勞務
 承攬13人6,445千元),合共7,073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計列304千元。 
11.車輛養護費12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10千元
  及設施與機械設備等養護費249千元,合共27
  1千元。 
12.接洽公務之差旅費及運費,計列21千元。 
13.首長特別費,計列136千元。 
14.館舍空間及設備改善等,計列1,580千元(資
  本門)。 
15.購置公務所需資訊設備及電腦軟體,計列220
  千元(資本門)。 
16.購置辦公事務等相關設備,計列69千元(資
  本門)。
17.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四十條退休職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
  退撫基金,計列301千元。
13,592,000
2000 業務費 11,422,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26,000
2006 水電費 2,182,000
2009 通訊費 40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51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3,000
2027 保險費 156,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000
2051 物品 3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7,073,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04,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2,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49,000
2072 國內旅費 19,000
2081 運費 2,000
2093 特別費 136,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869,00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280,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300,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2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69,000
4000 獎補助費 301,000
4060 對公保軍保退撫基金之補助及挹注 3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