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1頁
預算機關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80,217,000 元(
計畫內容
1.傳統技藝保存。 2.傳承及培養傳統藝術人才。 3.傳統藝術之推廣與創新。 4.策辦及參與國際重要節慶活動。 5.促進臺灣音樂資源整合。 6.推動京劇、豫劇及臺灣國樂之展演與發展。 7.辦理傳統藝術園區與場館營運發展管理及督導。  
預期成果
1.致力保存傳統藝術內涵及珍貴技藝,強化數位資源應用  ,讓傳統藝術持續傳承及推廣。 2.進行傳統藝術各項保存、傳習及推廣計畫,落實校園、  社區及村落戲曲、音樂之推廣,培養國人欣賞傳統藝術  能力。 3.透過大型匯演、巡演等平臺的建構,活絡民間欣賞傳統  藝術文化的熱情。 4.培育傳統戲曲創作人才,支持開發傳統戲曲原創題材,  並協助民間團隊創作創新。 5.透過不同形式演出,鼓勵民間傳統戲曲劇團投入新人培  育工作,讓劇團自身體質得以新陳代謝,並鼓勵接班人  開枝散葉,致力於民間劇種保存及人才培育並與產業鏈  結。 6.以國家劇樂團的力量帶動臺灣傳統劇樂種一起提升文化  創意產業競爭力,創造臺灣的國際新形象。 7.透過臺灣戲曲中心年度主軸藝術節,演繹傳統與創新結  合的作品,呈現臺灣傳統藝術豐富多元的面向。 8.藉由公私部門的資源整合,將宜蘭傳藝園區打造為傳統  表演藝術人才育成平臺、傳統藝術教育推廣中心、傳統  藝術智庫服務平臺。 9.整合相關資源系統性支持歌仔戲創作發展及人才培育。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5 京劇之展演與發展計畫 本計畫計列43,893千元,包括:
1.國光劇團經典劇目公演及影音出版、推廣及行
 銷宣傳等,計列12,613千元(含資本門3,344
 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325千元)。
2.京劇暨戲曲專業人才培育計畫,含青年京劇演
 員、樂師、箱管、劇場技術等,計列8,054千
 元。
3.京劇藝術拓展與推廣演出,培養欣賞客群,傳
 承京劇美學,擴展傳統藝術深耕,辦理校園與
 社區藝術教育講座及示範演出、偏鄉拓展演出
 、顧客服務系統等,計列5,900千元。
4.辦理國光劇團約用人員進用計畫,計列6,850
 千元。
 (1)以客席、特約方式遴聘傑出劇藝人士,指
   導或協助演出、排練、製作及其他外聘人
   員參與演出等進用9人,計列5,050千元。
 (2)僱用約用人員協助完成演出、推廣活動及
   文書作業等進用3人,計列1,800千元。
5.魔幻京劇系列-《借扇》2025赴歐洲巡迴演出
 計畫,計列2,180千元。
6.《狐仙~無盡之愛》香港西九文化區戲曲中心
 演出計畫,計列606千元。
7.藝文場館科藝創新計畫,規劃總經費363,763
 千元,執行期間為112至115年,112至113年已
 編列170,993千元,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84,7
 70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7,690千元,係辦理
 《魔幻?真實?》—114年臺灣法國合作全像
 科技劇場光影沉浸展演計畫。
43,893,000
2000 業務費 40,549,000
2009 通訊費 79,000
2015 權利使用費 35,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079,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2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77,000
2027 保險費 550,000
2030 兼職費 265,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6,85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951,000
2051 物品 2,583,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7,638,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4,000
2072 國內旅費 2,100,000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606,000
2078 國外旅費 2,180,000
2081 運費 802,000
2084 短程車資 49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3,344,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0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2,901,000
3040 權利 24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