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13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28,348,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多面向拓展文化外交計畫。 2.辦理新南向政策文化交流計畫。 3.規劃南島文化國際交流領航計畫。 4.推動青年創作專業人才交換計畫。 5.主辦海外文化據點臺灣文化主題暨產業輸出計畫。 6.規劃並輔導國內相關文化藝術事業、團體或個人參與國  際與兩岸交流及國際接軌人才養成計畫。 7.辦理臺歐文化獎並經營歐洲地區展演平臺。 8.促進兩岸交流及產業輸出計畫。 9.辦理國際及兩岸交流研究發展計畫。 10.推動文化內容為外交軟實力計畫。   計畫內容: 1.辦理多面向拓展文化外交計畫。 2.辦理新南向政策文化交流計畫。 3.規劃南島文化國際交流領航計畫。 4.推動青年創作專業人才交換計畫。 5.主辦海外文化據點臺灣文化主題暨產業輸出計畫。 6.規劃並輔導國內相關文化藝術事業、團體或個人參與國  際與兩岸交流及國際接軌人才養成計畫。 7.辦理臺歐文化獎並經營歐洲地區展演平臺。 8.促進兩岸交流及產業輸出計畫。 9.辦理國際及兩岸交流研究發展計畫。 10.推動文化內容為外交軟實力計畫。  
預期成果
1.讓世界文化走進來、讓臺灣文化走出去。 2.務實推動文化外交、促進國際聯結,發展臺灣與世界主  要文化機構夥伴關係。 3.透過海外文化據點協助文化與產業輸出,點亮臺灣品牌  、傳揚人文及民主價值,強化臺灣主體性。 4.主辦南島文化主題研究及文化交流,提升臺灣國際南島  議題領航地位。 5.推辦優質品牌節目進入國際,引領風潮話題。 6.促進兩岸文化對等與互惠交流。 7.以文化內容國家隊參與國際大型展會、發展旗艦國際交  流計畫。   預期成果: 1.讓世界文化走進來、讓臺灣文化走出去。 2.務實推動文化外交、促進國際聯結,發展臺灣與世界主  要文化機構夥伴關係。 3.透過海外文化據點協助文化與產業輸出,點亮臺灣品牌  、傳揚人文及民主價值,強化臺灣主體性。 4.主辦南島文化主題研究及文化交流,提升臺灣國際南島  議題領航地位。 5.推辦優質品牌節目進入國際,引領風潮話題。 6.促進兩岸文化對等與互惠交流。 7.以文化內容國家隊參與國際大型展會、發展旗艦國際交  流計畫。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全球布局策略推展計畫 本計畫共需經費132,127千元,其內容如下:
1.多面向拓展文化外交,計列72,300千元。
 (1)國際合作在地化,計列16,500千元。
   <1>持續促成國際機構、組織來臺設點或進
     行合作,計列5,900千元(含媒體政策及
     業務宣導費160千元)。
   <2>與駐臺機構、組織合辦多元論壇及國際
     交流活動,如歐洲論壇、臺法文化工作
     坊等活動,計列2,000千元。
   <3>洽邀國際文化領域意見領袖與專業人士
     、國際組織與各國政府暨非政府組織代
     表、國際指標性媒體與藝文社群重要人
     士訪臺,進行文化拜會參訪、藝文活動
     觀摩、技術諮詢、文化體驗及其他交流
     事項,並促成後續具體交流,計列3,000
     千元。
   <4>補助國際生活藝術組織臺灣辦事處等營
     運及辦理國際交流活動,計列4,000千元
     。
   <5>與美國國務院傅爾布萊特計畫聯名辦理
     臺美藝文專業人才交流,計列1,600千元
     。
 (2)在地文化國際化,計列55,800千元。
   <1>整合部會資源,與國際指標性藝文機構
     、組織於海外合辦「臺灣文化光點計畫
     」,計列10,000千元。
   <2>加強推辦南島原住民文化交流及亞太地
     區多元族群交流事項,計列2,700千元。
   <3>加強與拉丁美洲、東南亞、亞西、南亞
     等地區國家深度交流,辦理各地區文化
     交流合作專案,計列11,100千元。
   <4>經營歐洲地區展演平臺,含法國外亞維
     儂藝術節、英國愛丁堡藝穗節、德國杜
     塞道夫國際舞蹈博覽會及參與國際展會
     等,計列24,800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
     務宣導費800千元)。
   <5>推動威尼斯雙年展臺灣館等相關事務,
     計列7,200千元。
2.行銷國家品牌與經典作品進入國際、大陸及港
 澳地區,計列33,800千元。
 (1)國家品牌風潮計畫:形塑臺灣藝文與生活
   美學故事,辦理國家品牌主題性巡演、展
   覽、觀摩與行銷活動,引介臺灣當代藝術
   及經典作品進入國際,計列30,000千元。
 (2)經典作品航行計畫:將具臺灣藝文經典地
   位之作品或其他足以展示臺灣主體性及文
   化價值之作品,辦理譯製出版、巡迴或專
   題系列活動,經由與海內外專業機構合作
   推廣,計列3,800千元。
3.辦理國際及兩岸交流人才養成計畫,計列22,0
 27千元。
 (1)規劃並輔導國內相關文化藝術事業、團體
   或個人參與國際文化交流專案及駐外文化
   單位年度計畫,含展演、觀摩、講演、會
   議、研習、傳藝及駐村等,計列18,527千
   元。
 (2)鼓勵暨培植青創藝文人才,派送我國新世
   代專業人員赴海外先進與專業機構進行駐
   點實習,並接納國際人才進駐我國相關機
   構進行人才育成及技術移植,以提升專業
   職能,計列500千元。
 (3)辦理青年文化園丁隊計畫,輔導青年世代
   深耕國際及兩岸藝文社群,加強培育青年
   世代國際藝文接軌能力,計列3,000千元。
4.促進兩岸文化交流及產業輸出,輔導國內相關
 藝文團體或個人,以臺灣主題單元或經典作品
 赴大陸及港澳地區進行表演、展覽、巡演或產
 業合作交流、媒合會、講座、研討會、新聞文
 化參訪、研究、市場拓展等專案計畫,計列4,
 000千元。
132,127,000
2000 業務費 76,30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7,400,000
2027 保險費 55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5,100,000
2072 國內旅費 1,200,000
2081 運費 500,000
2084 短程車資 550,000
4000 獎補助費 55,827,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20,0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29,000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94,000
4035 對外之捐助 6,940,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3,344,0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5,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