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教育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48頁
預算機關
教育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4,382,599,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學術審議著作審查、改進大學招生制度、深化高等教 育人才培育與產業需求連結、培育重點領域與跨領域及國 際人才、改善教學研究環境、提升高等教育服務品質、推 動大學評鑑制度、提升師資素質及教學品質、引導學校多 元發展等工作。  
預期成果
1.以競爭性獎勵機制,促進大學發展其特色。 2.改善大學多元入學制度,落實學生適性發展。 3.鼓勵大學與產業合作,促進國內科技產業投入創新研發  ,有效縮短學用落差。 4.改進評鑑制度,提升大學教學研究水準。 5.提升教育品質與辦學績效,培育高階人才,增進高等教  育競爭力。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6 引導學校多元發展及提升教學品質 本項計需經費15,522,677千元,其內容如下:
1.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二期經行政院111年12月8
 日院臺教字第1110035736號函核定,分5年辦
 理,總經費97,000,000千元,112至113年度已
 編列35,934,775千元,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2
 0,050,000千元,其中分配大學校院計13,252,
 992千元,包括:
 (1)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一部分(主冊):補
   助各大學以校務發展計畫為本,設定學校
   發展方向與對應之課程規劃及學生培育方
   向,建置辦學基本核心工作、校際圖書教
   學資源共享機制,以及辦理高等教育深耕
   計畫諮詢委員會、學校培力溝通及計畫考
   評、設置計畫管考平臺、建置學生學習成
   效之校務跨域整合資料庫、大專校院學生
   能力與評量平臺推動與管理計畫等業務推
   動,以達成「教學創新精進」(含教學資
   源共享)、「產學合作連結」、「提升高
   教公共性」及「善盡社會責任」之目標,
   所需經費5,482,992千元。
 (2)建立經濟不利學生助學募款機制:依學校
   募款機制及募款金額,補助支持經濟不利
   學生發展等經費200,000千元。
 (3)推動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USR):提升
   大學對在地文化或社會之貢獻,推動師生
   社會創新,強化區域產學鏈結,協助在地
   產業發展與升級,所需經費600,000千元。
 (4)深耕計畫第二部分全球鏈結型大學:協助
   具有多面向國際競爭力之大學,在優勢領
   域建立全球領先地位,提升整體國際競爭
   力,持續提供資源,協助學校學術研究發
   展、人才培育接軌國際等經費,並推動資
   源共享與攜手合作,提供資源運用效益及
   計畫考評委辦費用等5,470,000千元。
 (5)深耕計畫第二部分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資
   源聚焦於發展具國際影響力及優勢之「特
   色研究」領域,並配合國家重要議題推動
   研究中心計畫,以回應社會及產業需求,
   另推動大專校院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標竿
   計畫,強化我國人社領域國際競爭力,衡
   平理工與人文領域發展等所需經費1,500,0
   00千元。
2.推動新南向政策及國際化相關方案經費330,22
 0千元,包括:
 (1)重點產業領域擴大招收僑生港澳學生及外
   國學生實施計畫: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移
   民政策規劃,提供學校國際招生彈性措施
   ,以擴充僑外生生源,促進優秀人才留臺
   就業,計畫內容包含核定重點產業系所及
   補助學校成立國際專修部(含開辦費及學
   生華語先修費用)等所需經費180,000千元
   。
 (2)新南向計畫補助學校申請項目:包含補助
   大學校院針對特定國家拓點行銷、舉辦假
   日學校、補助東南亞語言課程方案、進行
   學術合作交流等計畫專案策劃與資料建置
   及相關業務等經費40,600千元。
 (3)國際經貿談判人才培育、臺奧學研合作計
   畫、非洲專案計畫、人文社會科學學術人
   才跨國培育計畫培力等經費109,620千元。
3.引導並鼓勵公立大學招收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
 ,強化公私立學校建立完整就學扶助及輔導機
 制等經費200,000千元。
4.推動大學校院延攬國際頂尖人才計畫(玉山學
 者或玉山青年學者),除法定本薪待遇由大學
 提供之外,經由學校申請獲審查通過之學者,
 玉山學者每年最多補助外加薪資5,000千元,
 一次核給3年、玉山青年學者每年最多補助外
 加薪資1,500千元,一次核給5年;前述學者每
 年再核給學術交流暨工作費,最多1,500千元
 ,以及建置及營運中英文玉山(青年)學者資
 訊網站、計畫審查等經費,所需經費660,000
 千元。
5.補助本部於108至111年度已核定之臺灣重點領
 域獎學金計畫,選送國內優秀學生攻讀世界百
 大名校博士班,透過獎助學金的補助栽培,發
 展尖端技術與能力,並吸引獲選學生於畢業後
 返國服務,所需經費79,465千元。
6.促進國際生來臺暨留臺實施計畫經行政院112
 年9月1日院臺教字第1121032095號函核定,分
 4年辦理,總經費3,410,000千元,113年度已
 編列740,000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890,
 000千元,本科目編列擇定重點大學及企業共
 同組成國際合作聯盟,及設立海外基地,推動
 「雙邊人才培育招生」、「研究計畫與產學合
 作」與「華語教育推廣」經費300,000千元。
7.補助學校進行大一英語課程改革、建立學術英
 文(EAP)、專業英文(ESP)課程架構並開設
 相應課程,以提升學生英語能力,並銜接進入
 全英語授課(EMI)課程,所需經費700,000千
 元。
15,522,677,000
2000 業務費 278,781,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00,000
2039 委辦費 273,35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31,000
2072 國內旅費 1,00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247,738,000
3045 投資 1,247,738,000
4000 獎補助費 13,996,158,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1,132,281,000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2,384,412,000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479,4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