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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4頁
預算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9,678,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金融機構之檢查(包括金融控股公司、本國銀行、  票券金融公司、外國銀行在臺分行、信用合作社、證券  公司、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保險公司、農漁會信用部、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外籍移工小額匯兌公司等),以瞭  解金融機構之財務與業務,及其缺失改善情形。 2.辦理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  之檢查,以瞭解虛擬通貨事業辦理情形,及其缺失改善  情形。  
預期成果
1.促進金融機構改正經營缺失,維持金融秩序之安定,進  而達到金融紀律化之目標,並健全金融機構之經營管理  。 2.促進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改正防制洗錢及打擊  資恐之缺失,維持金融秩序之安定,進而達到金融紀律  化之目標,並健全虛擬通貨事業之經營管理。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金融機構檢查 本計畫係辦理金融機構(包括金融控股公司、本
國銀行、票券金融公司、外國銀行在臺分行、信
用合作社、證券公司、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保險
公司及農漁會信用部、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外籍
移工小額匯兌公司等)、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
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檢查、缺失改善情
形追蹤及所報內部稽核報告之處理等,計列經費
29,678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金融檢查人員專業訓練及派赴國內訓練機
 構研習所需訓練費用334千元。
2.派員參加國外訓練機構研習相關課程旅費712
 千元。
3.網際網路數據線路使用費324千元。
4.郵寄公文、檢查報告及相關資料等費用99千元
 ,業務聯繫電話費等174千元。
5.影印機設備等租金677千元。
6.辦理金融檢查專業訓練課程所需講師鐘點費34
 9千元。
7.委託辦理「利用檢測工具輔助主機系統安全查
 核分析之研究」經費1,438千元。
8.購置金融檢查業務所需消耗性物品、使用年限
 未及2年或金額未達1萬元之非消耗性物品等經
 費300千元。
9.辦理登記桌及一般庶務工作委外9名經費4,097
 千元。
10.辦理金融機構檢查所需之國內旅費14,514千
  元、大陸地區旅費1,804千元、國外旅費4,46
  5千元及赴國外參與國際金融會議旅費377千
  元,合共21,160千元。
11.短程洽公所需車資14千元。
29,678,000
2000 業務費 29,678,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046,000
2009 通訊費 597,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77,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49,000
2039 委辦費 1,438,000
2051 物品 3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097,000
2072 國內旅費 14,514,000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1,804,000
2078 國外旅費 4,842,000
2084 短程車資 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