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0,22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海運、空運進(出)口貨物及郵寄包裹稅費之經徵及
代徵業務。
2.辦理進出口船舶、飛機、貨物及旅客行李之檢查,倉庫
之監視、碼頭及港內之巡邏等查緝業務。
3.辦理海關各項業務電腦化作業。
預期成果
1.更新科技查緝設備,增進邊境查緝量能。
2.精進人工智慧應用,強化關務業務效能。
3.推動數位海關再造,提升通關服務韌性。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2 | 查緝業務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入、出境旅客行李檢查,進、 出口貨物、轉運、轉口貨物、保稅貨物、郵包、 小三通中轉大陸物品之查緝及私貨處理、變價、 銷毀等經費。 1.旅客行李檢查及貨物查緝處理等經費155,071 千元。 (1)教育訓練費250千元:為維持臺美合作執行 大港計畫業務,聘請美方專家來臺指導經 費250千元。 (2)水電費4,278千元,包括: <1>為辦理各項查緝業務,年需辦公室水費1 56千元、電費3,694千元,合共3,850千 元。 <2>巡緝艇、關艇於靠岸停泊期間年需淡水 費31千元、岸電費397千元,合共428千 元。 (3)通訊費2,523千元,包括: <1>郵寄公文函件郵票費600千元、接洽公務 用電話費1,800千元,合共2,400千元。 <2>物聯網全時監控系統之高頻電子封條訊 息傳輸費123千元。 (4)土地租金1,859千元:高雄港前鎮河北岸碼 頭及水域1,059.03平方公尺租金1,859千元 。 (5)其他業務租金14,193千元,包括: <1>高雄港前鎮河北岸碼頭租用貨櫃屋29.74 平方公尺租金47千元。 <2>金門私貨倉庫459.55平方公尺租金820千 元。 <3>高雄國際航空站檔案庫等180平方公尺租 金1,877千元,貨運站檔案室及商民協調 室82平方公尺租金698千元,合共2,575 千元。 <4>存放農漁畜私貨年需租用冷凍倉庫租金3 ,003千元。 <5>租賃交通船辦理高雄港港內水域及其他 公民營碼頭水上勤務,年需租金6,888千 元。 <6>第二貨櫃中心及58號碼頭租用流動廁所 租金140千元。 <7>緝毒犬管理中心租賃公務車1輛120千元 。 <8>海上巡邏緝私業務需使用無線電聯繫, 租賃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無線電機房空間 設置中繼台,年需租金126千元。 <9>依財政部91年8月16日台財關字第091003 8592號令規定,經海關扣押之貨物,如 未處分沒入或沒入處分被撤銷時,自扣 押之日起,至海關發還(或退運)通知到 達之日止所發生之貨櫃延滯費、倉租及 裝卸費等由海關負擔,年需租金474千元 。 (6)稅捐及規費728千元,包括: <1>稅捐389千元:巡邏車27輛(不含電動汽 車2輛)牌照稅276千元、緝毒犬業務用車 5輛牌照稅56千元、貨櫃引導車2輛牌照 稅23千元及輻射偵防車3輛牌照稅34千元 ,合共389千元。 <2>規費339千元: #1.巡邏車27輛(不含電動汽車2輛)燃料 使用費157千元、緝毒犬業務用車5 輛燃料使用費31千元、貨櫃引導車2 輛燃料使用費12千元及輻射偵防車3 輛燃料使用費19千元,合共219千元 。 #2.為查緝走私,使用無線電對講機為 通訊工具,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繳交無線電對講機頻率使用費 及執照費等規費年需70千元,及執 行欠稅案件、罰鍰案件向戶政(地政 )事務所申辦戶籍(地籍)謄本以便移 送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所需 規費50千元,合共120千元。 (7)保險費1,777千元,包括: <1>巡邏車29輛保費163千元、緝毒犬業務用 車5輛保費31千元、貨櫃引導車2輛保費1 2千元及輻射偵防車3輛保費17千元,合 共223千元。 <2>機動式貨櫃檢查儀曳引車3部,年需強制 險及任意險保費45千元。 <3>固定式板台檢查儀2部,年需保費22千元 。 <4>海關巡緝艇3艘,為免於海上巡緝查緝走 私時,因意外遭受船體財產損失,年需 財產險保費685千元。 <5>海關關艇3艘,航行港區水域執行運送關 員及巡邏等任務,為免遭受碰撞等意外 災害致財產蒙受損失,年需財產險保費2 62千元。 <6>機動式貨櫃檢查儀3部,為免遭受碰撞等 意外災害致財產蒙受損失,年需財產險 保費165千元。 <7>海關緝獲之私貨,均進儲於自有及外租 之私貨倉庫以待結案後處理,為防止意 外引發火災致國庫遭受重大損失,投保 海關私貨及自有倉庫火災保險,年需保 費55千元。 <8>為維持臺美合作執行大港計畫業務,所 需相關設備保費320千元。 (8)物品18,649千元,包括: <1>辦理查緝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費用333千 元。 <2>抄查船舶、檢視貨櫃人員為監理、檢視 貨櫃用大鋼剪及扳手等工具70千元。 <3>檢查旅客行李用帆布袋、封口膠帶、繩 索、鐵線、口罩及手套等100千元;查獲 重大緝案需使用之錄影器材及毒品測試 劑等緝私消耗品年需100千元,合共200 千元。 <4>為防止貨櫃、旅客行李走私、調包,需 購置封條供進(出)口、轉口貨櫃加封 使用,年需泰登封條2,059千元,封裝郵 袋、留關行李用鉛封粒94千元及電子封 條6,786千元,合共8,939千元。 <5>為維持巡緝艇3艘及關艇3艘正常運轉, 需購置物料供補充、汰換用,年需224千 元。 <6>巡邏車27輛(不含電動汽車2輛)油料費1, 379千元(31元×44,480公升)、緝毒犬業 務用車5輛油料費259千元(31元×8,340 公升)、貨櫃引導車2輛油料費103千元(3 1元×3,336公升)及輻射偵防車3輛油料 費155千元(31元×5,004公升),合共1,8 96千元。 <7>機動式貨櫃檢查儀油料費534千元。 <8>依海關緝私條例規定,海關緝私,應在 中華民國通商口岸,沿海24海里以內之 水域,及依該條例或其他法律得為查緝 之區域或場所為之;另海關因緝私需要 ,得配置艦艇。海關配置有巡緝艇3艘及 關艇3艘辦理緝私水域、港區之巡緝工作 ,年需油料費6,453千元。 (9)一般事務費10,529千元,包括: <1>為確保X光檢查儀操作人員免遭受輻射 線危害,人員定期健康檢查及輻射劑量 佩章評估處理相關費用610千元。 <2>印製進出口貨櫃運送單、資料袋、載運 單、處分書、答辯書及各類書表等所需 經費460千元。 <3>公務文件影印費370千元。 <4>檢視貨櫃或抄查船舶人員工具、工作服 清洗費30千元。 <5>租賃交通船辦理高雄港港內水域及其他 公民營碼頭水上勤務,委外船員人力經 費6,000千元。 <6>處理私貨及逾期貨僱工搬運整理費150千 元。 <7>破壞性查驗補償費20千元。 <8>緝毒犬管理中心保全警衛勤務安全服務 費1,840千元、清潔費116千元,合共1,9 56千元。 <9>貨櫃檢查儀放置處所保全警報防護系統 服務費212千元。 <10>貨櫃檢查儀輻射偵測報告及偵檢設備校 正費140千元。 <11>高雄港務分公司安平港辦公室管理費36 千元及高雄港國際旅運中心辦公室管理 費2千元,合共38千元。 <12>為有效打擊毒品走私以維持國內治安及 國際形象,培訓緝毒犬協助查緝,年需 飼料、醫療、訓練等相關經費101千元 。 <13>為辦理私貨之接收、保管、處理、變價 及銷毀等業務,年需編列私貨進出倉裝 卸費、廢鐵堪用品破壞費、私貨銷毀費 、扣押漁船泊港及其看管費等處理私貨 相關經費292千元。 <14>執行查驗貨櫃需拖、吊、拆櫃及搬運等 經費150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754千元:巡邏車2 9輛維護費560千元(3,967元×1輛+5,950 元×4輛+17,850元×11輛+19,600元×2輛 +23,304元×1輛+23,800元×7輛+35,700 元×3輛)、緝毒犬業務用車5輛維護費88 千元(5,950元×1輛+17,850元×2輛+23,3 04元×2輛)、貨櫃引導車2輛維護費36千 元(17,850元×2輛)及輻射偵防車3輛維護 費70千元(23,304元×3輛),合共754千元 。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76,300千元,包括 : <1>固定軌道式貨櫃檢查儀2部維護費17,360 千元。 <2>小型X光檢查儀29部維護費9,513千元。 <3>機動式貨櫃檢查儀2部維護費8,400千元 。 <4>機動式貨櫃檢查儀特殊零組件汰換經費5 ,506千元。 <5>固定式板台檢查儀2部維護費1,656千元 。 <6>毒品鑑定儀7部維護費735千元。 <7>可攜式紅外線光譜儀2部維護費210千元 。 <8>堆高機4部維護費17千元。 <9>無線電中繼台、固定台、船舶電台、車/ 船台及手持台等,所需維修配件、鐵塔 油漆保養等108千元。 <10>巡緝艇3艘歲修、小修及汰換零配件等 經費3,980千元。 <11>關艇3艘歲修、小修及汰換零配件等經 費219千元。 <12>為臺美合作執行大港計畫業務進行核物 質及放射物質偵測,所需門式輻射偵測 器(RPM)、個人用輻射偵檢器等設備維 護費6,597千元。 <13>第七貨櫃中心裝設大港計畫門式輻射偵 測器(RPM)3座所需經費21,999千元。 (12)國內旅費2,068千元:為查緝業務需要, 赴其他機關開會、洽公,緝毒犬隊受訓, 機動巡查等單位至廠商、工廠查核進口相 關資料或執行私貨查緝,貨櫃押運人員等 出差旅費2,068千元。 (13)運費20千元:旅客行李、申報單及其他公 物搬運費20千元。 (14)短程車資30千元:處理私貨、逾期未報關 貨物進出倉庫銷毀、辦理取樣化驗、自主 管理貨櫃站抽核作業相關事宜所需之短程 洽公車資30千元。 (15)運輸設備費5,500千元,包括: <1>汰購巡邏車2輛經費1,650千元(800千元 ×1輛+850千元×1輛)。 <2>汰換緝毒犬業務用車1輛經費850千元(85 0千元×1輛)。 <3>汰換輻射偵防車3輛經費2,550千元(850 千元×3輛)。 <4>汰換公務機車5輛經費450千元(90千元× 5輛)。 (16)雜項設備費15,263千元,包括: <1>新購固定式板台檢查儀1部經費13,000千 元(13,000千元×1部)。 <2>新購大港計畫無線電通訊設備16組經費2 ,263千元(141,435元×16組)。 (17)獎勵及慰問350千元:依「財務罰鍰處理 暫行條例」第3條規定,罰鍰或罰金及沒 收、沒入之財物變價,經人舉發而緝獲之 案件,就其淨額提撥舉發人獎金不得超過 20%;復依「財務罰鍰給獎分配辦法」第2 條規定,經人舉發而緝獲之案件,就財務 罰鍰之淨額提撥舉發人獎金,照20%計算 ,每案最高額以新臺幣480萬元為限。本 年度依前開法規規定及參考歷年來財務罰 鍰案件處結分獎情形編列舉發人獎金350 千元。 2.「海關巡緝艇汰舊換新第二期計畫」第3年經 費23,421千元。 (1)「海關巡緝艇汰舊換新第二期計畫」奉行 政院111年5月5日院臺財字第1110012268號 函核定,計畫總經費905,011千元,分5年 辦理,執行期程自112至116年度。 (2) 112至113年度已編列80,224千元,本年度 續編第3年運輸設備費23,421千元,包括: <1>委託監造服務費1,183千元。 <2>船艇建造費21,600千元。 <3>履約管理費638千元。 |
178,492,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33,958,00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250,000 | ||||
| 2006 | 水電費 | 4,278,000 | ||||
| 2009 | 通訊費 | 2,523,000 | ||||
| 2012 | 土地租金 | 1,859,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14,193,000 | ||||
| 2024 | 稅捐及規費 | 728,000 | ||||
| 2027 | 保險費 | 1,777,000 | ||||
| 2051 | 物品 | 18,649,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0,529,000 | ||||
| 2066 |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754,000 | ||||
| 2069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76,300,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2,068,000 | ||||
| 2081 | 運費 | 20,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30,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44,184,000 | ||||
| 3025 | 運輸設備費 | 28,921,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15,263,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350,000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3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