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9頁
預算機關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84,582,000 元(
計畫內容
1.配合國稅稽徵辦理租稅教育、宣導、訓練、納稅服務、  研究發展、規劃及考核。 2.各稅案件覆核及專案查核之規劃與執行。 3.所得稅、遺產稅及贈與稅案件申報、收件及審查作業之  規劃與執行。 4.各稅之徵收、劃解、退稅、欠稅清理、稅捐保全、移送  執行等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5.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審查與各稅違章案件之查緝。 6.違章、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檢舉人獎金之核發及各稅  法規之整理、適用疑義之研議與審議。 7.課稅資料蒐集、整理、建檔、歸戶及保管之規劃、擬定  與執行。 8.以電子作業系統處理各項業務及辦理電作資訊人力訓練  。  
預期成果
1.普及租稅教育、建立誠實納稅風氣,提高納稅意願,及  精進便捷稅務措施,以營造友善租稅環境。 2.維護查核品質,增進稽徵工作效率,保障納稅義務人權  益。 3.輔導納稅義務人建立誠實申報及健全會計制度觀念,以  減少徵納雙方之紛爭,落實便民服務之工作。 4.將徵收稅款儘速繳交國庫,以利國庫調度,辦理重、溢  繳稅款之退還,以維護納稅義務人之權益。 5.辦理間接稅之稽徵及查緝作業,遏止取巧逃漏,以達公  平課稅。 6.合法、公平、審慎處理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並對各案  加以分析,研究改進,維護稅制。 7.有效掌握稅源,建立完善資料蒐集、整理及保管作業程  序,作為勾稽審查作業之良好基礎。 8.推動稽徵業務全面自動化,建立完整課稅資料,提高作  業品質,以發揮資訊作業效益,並供內部管理參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5 法務案件處理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綜
合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貨物稅、菸酒稅、證
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行政
救濟、違章案件處理暨相關法律事務等工作。
1.辦理行政救濟、違章案件、國家賠償案件,及
 檢舉人獎金核發等業務所需郵資414千元。
2.辦理行政救濟、違章案件及法規等業務,租用
 事務性設備租金143千元。
3.辦理行政救濟及違章案件向地政機關查調土地
 謄本規費及法院訴訟案件裁判費等82千元。
4.協助辦理違章案件罰鍰處分書、裁罰開徵資料
 登錄、影印、裝訂及整理等業務,僱用約用人
 員經費1,011千元。
5.協助辦理行政救濟案件相關資料影印、裝訂、
 蒐集、整理及櫃檯服務等業務,僱用約用人員
 經費1,157千元。
6.因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導入外界專業意見,增
 聘復查委員會外部委員等經費176千元。
7.舉辦法令研習及業務講習等講座鐘點費18千元
 。
8.辦理行政救濟、違章案件等業務等所需文具紙
 張、事務性設備耗材及工具書等消耗品,及使
 用年限未及2年或金額未達1萬元之非消耗品11
 千元。
9.辦理行政救濟、違章案件及法規業務等,印製
 法令彙編、復查報告書、營業稅違章下授裁處
 書套版紙、行政救濟與違章案例彙編、行政訴
 訟案例及講習會資料等經費502千元。
10.辦理行政救濟及違章案件向金融機構查詢資
  料手續費及法律資料查詢運用等經費56千元
  。
11.辦理行政救濟案件調查所需法院閱卷影印費
  等2千元。
12.辦理行政救濟案件出庭行準備程序、言詞辯
  論及聯繫會議等業務出差旅費130千元。
13.行政救濟及違章案件資料送倉庫保管等運費1
  0千元。
14.調查各稅違章、復查案件及出庭作證,派赴
  財政部法制處、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
  院,出庭答辯及復查決定書送達等短程車資5
  5千元。
15.依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規定核發之舉發人
  財務罰鍰獎金12,880千元。
16,647,000
2000 業務費 3,767,000
2009 通訊費 414,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43,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82,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2,168,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94,000
2051 物品 11,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60,000
2072 國內旅費 130,000
2081 運費 10,000
2084 短程車資 55,000
4000 獎補助費 12,88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2,880,000